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2022年招生簡章,2022年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招生章程已經(jīng)公布,主要包含學(xué)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guī)則、收費標準,、獎助學(xué)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
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2022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guān)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jié)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xué)校全稱: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
學(xué)院代碼:14171
辦學(xué)層次:高職???/p>
辦學(xué)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梧州市長洲區(qū)三龍大道88號
郵 編:543002
第三條 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是經(jīng)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xué)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yè)院校。
學(xué)習形式:全日制脫產(chǎn),。
頒發(fā)畢業(yè)證的學(xué)校名稱及畢業(yè)證書種類: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普通高等學(xué)校專科層次畢業(yè)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全日制普通高職??茖哟握猩ぷ?。
第五條 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估,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按照國家招生政策的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制定的招生程序進行,。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2年開設(shè)34個專業(yè),,招生計劃為7300人。具體是:
學(xué)歷層次:高職???學(xué)制:三年
系部設(shè)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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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方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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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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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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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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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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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健康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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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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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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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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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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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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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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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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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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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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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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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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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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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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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電氣工程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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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一體化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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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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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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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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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控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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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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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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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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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用電子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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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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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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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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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工程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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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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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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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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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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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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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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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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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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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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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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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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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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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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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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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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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機器人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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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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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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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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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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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互聯(lián)應(yīng)用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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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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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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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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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技術(shù)應(yīng)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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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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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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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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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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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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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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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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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shù)據(jù)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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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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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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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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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星通信與導(dǎo)航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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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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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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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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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環(huán)保工程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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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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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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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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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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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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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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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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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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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工程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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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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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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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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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shè)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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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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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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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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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shù)設(sh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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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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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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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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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筑材料技術(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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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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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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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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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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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與數(shù)字化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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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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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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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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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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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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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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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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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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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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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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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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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shù)據(jù)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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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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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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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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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shù)據(jù)與財務(w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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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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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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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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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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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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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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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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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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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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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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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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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技術(shù)服務(wù)與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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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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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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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生產(chǎn)與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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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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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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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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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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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xué)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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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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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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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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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托育服務(wù)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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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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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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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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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傳統(tǒng)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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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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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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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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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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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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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生對象為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xué)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學(xué)生,。
2. 住宿標準:學(xué)院統(tǒng)一安排住宿。4人間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間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 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為準,。
4. 實際招生計劃以2022年廣西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三章 招生機構(gòu)及錄取規(guī)則
第七條 組織機構(gòu) 學(xué)院成立由黨委書記和院長,、其他院領(lǐng)導(dǎo)組成的招生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領(lǐng)導(dǎo)、監(jiān)督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及時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xiàn)的需集體決策的各種重大問題,。在招生錄取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的統(tǒng)一領(lǐng)導(dǎo)下,由學(xué)院招生處組織實施各項具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錄取程序及要求:
1. 對投檔到我院的應(yīng)屆,、往屆考生一視同仁。招生錄取規(guī)則按各省(自治區(qū)市)招生考試院規(guī)定的規(guī)則錄取,,采用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guān)專業(yè),,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則調(diào)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yè),,計劃未滿可按各省招生相關(guān)政策復(fù)征或降分投檔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2. 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以上的優(yōu)秀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取市級以上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或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有體育或藝術(shù)特長的考生;參加當年高考并符合錄取條件的退伍軍人或軍烈屬子女;臺屬及僑屬子女等,。
3. 無外語語種限制,。
4. 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5. 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聯(lián)合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xué)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dǎo)意見》標準執(zhí)行,。
6. 學(xué)院視錄取專業(yè)生源情況,可對專業(yè)計劃作相應(yīng)調(diào)整。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九條 我院嚴格執(zhí)行廣西區(qū)自治區(qū)物價局和梧州市物價局核定標準,。各專業(yè)學(xué)費和住宿費見招生計劃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學(xué)
第十條 錄取結(jié)果統(tǒng)一在我院網(wǎng)站上公布,,考生可訪問我院網(wǎng)站并點擊招生專欄查詢錄取結(jié)果,。考生被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和入學(xué)須知辦理有關(guān)入學(xué)手續(xù),,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注冊,,未經(jīng)批準逾期七天不到校報到注冊又沒有說明特別理由的考生,,學(xué)院有權(quán)取消其入學(xué)資格,。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xué)后,,學(xué)院在三個月內(nèi)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復(fù)檢,如不符合條件者,,可視其情況調(diào)整專業(yè)或取消入學(xué)資格,。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xué)后原則上不再調(diào)整就讀專業(y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diào)整的要經(jīng)院長批準,。
第十三條 按照新的戶口管理規(guī)定,,新生不用辦理戶口轉(zhuǎn)移手續(xù)。如需要辦理戶口遷移,,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shù)嘏沙鏊k理《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入統(tǒng)一填寫:廣西梧州市長洲區(qū)三龍大道88號。
第六章 助學(xué)辦法
第十四條 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xué)生,,可獲得國家和學(xué)院助學(xué)金資助,,學(xué)院在校內(nèi)和在實訓(xùn)基地設(shè)立勤工助學(xué)崗位,。
第十五條 根據(jù)各省(區(qū)、市)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xué)貸款的情況,,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xué)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xué)貸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gòu)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七條 按教育部的規(guī)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對考生2022年高考報名結(jié)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導(dǎo)致考生無法參加考試,、無法入學(xué)報到、無法注冊學(xué)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八條 學(xué)院聯(lián)系方式
學(xué)院地址:廣西梧州市三龍大道88號
郵政編碼:543002
網(wǎng) 址:http:www.wzzyedu.com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lián)系部門:學(xué)院招生處
招生電話:0774-6013999、6015929
傳 真:0774-6013555
資助辦電話:0774-6015931,、6015932
第十九條 投訴受理
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774-6029712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梧州職業(yè)學(xué)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