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 )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 )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自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擴展知識
主流的民事主體判斷標準認為,民事主體的本質條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的存在,;二是國家法律的確認,。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fā)展,是民事主體存在的決定性因素,;國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確認,,也是其存在所不可缺少的條件。
在商品交換中逐漸形成的平等的人格和地位,,是產生民事主體的前提條件,;而在商品交換和其他民事活動中,享有充分的財產自主權是民事主體成立的必要條件,。
查看答案
單次付費有效 3.99 元
用于查看答案,,單次有效 19.99元
包月VIP 9.99 元
用于查看答案,,包月VIP無限次 49.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