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社會捐贈合同 社團捐贈協(xié)議篇一
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
工商核準登記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受贈單位名稱:_______市慈善總會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訂立協(xié)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后,,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_______用途,、用法如下:_______________。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并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后,,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xiàn)協(xié)議為目的,,自愿協(xié)商解決。
捐贈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受贈單位名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社會捐贈合同 社團捐贈協(xié)議篇二
贈與合同(cac f gf),,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fā)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
①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②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tǒng),,規(guī)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為,。
③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一、社會捐贈合同與附負擔的贈與之區(qū)別附負擔的贈與,,是指以受贈人為一定得給付為條件,,或者說受贈人接受贈與后需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
1,、受贈人有履行負擔的義務,,贈與人可以請求其履行。目的性贈與情形中,,受贈人的行為并非其義務,,如果受贈人不履行,贈與人只能根據合同目的之不能而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2,、負擔是從贈與財產中所為的給付行為,其給付的通常是有財產價值的給付,。但是,,目的性贈與中,受贈人的行為未必是財產上的,,例如為求學而所得的幫助,,求學這一行為并不是所謂的財產上的給付。
二,、社會捐贈合同與為公益事業(yè)目的的贈與合同之區(qū)別為公益事業(yè)目的的捐贈合同,,指的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了公益事業(yè),,自愿無償的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捐贈財產的行為,。其與社會捐贈合同的主要區(qū)別有以下幾點:
1、是否具有人身性不同,。社會捐贈是捐贈人基于對特定受捐助人的同情直接為之贈與的行為,,具有很強的人身性;為公益事業(yè)目的的捐贈不是直接針對受助人,所以,,從捐款的發(fā)生和使用情況來看,,其不存在人身屬性,。
2、合同性質不同,。社會捐贈合同屬于特種贈與之中的一種,,在法律適用上,,多數援引民法典中有關贈與合同的規(guī)定,,沒有特別法予之適用。為公益事業(yè)目的的捐贈屬于社會公益捐贈,,是民法典中規(guī)定的三種特殊的贈與合同之中的一種,。且法律上規(guī)定有特別法。
3,、受捐助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社會捐贈合同過程中雖然牽涉三方關系人,但合同的主體是捐贈人和受捐助人,,募捐發(fā)起人被認為是受捐助人的代理人,。而為公益事業(yè)目的的捐贈合同的主體是募捐人和捐贈人,而受捐助人僅被認為是受益人,。
三,、社會捐贈合同中三方關系人之間法律關系以及權利義務
1、社會捐贈合同中三方關系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社會捐贈合同涉及三方關系人,,涉及三種法律關系,,即捐贈人與受捐助人之間的社會捐贈民法典律效果歸屬關系,捐贈人與募捐發(fā)起人之間的直接代理行為法律關系,,受捐助人和募捐發(fā)起人之間的代理權授予法律關系,。在我國實踐以及理論研究中,對社會捐贈合同的主體認識有不一致的看法,,有人認為社會捐贈合同的主體應為募捐發(fā)起人和捐贈人,,筆者認為,如果將受捐助人排除在社會捐贈合同的主體之外,,
首先,,不利于保護受捐助人的合法權益,也不符合社會捐贈合同的目的,。如果受捐助人不是合同主體,,那么其不能向后合同權利,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第三人的債權是不完全的,,很難受到應有的保護,,例如,合同中的撤銷權,、解除權,、代位權等都因其不是主體而不能享有,此外,我國又沒有相應的規(guī)范保護受捐助人的利益,,因而,,排除受捐助人的主體地位是不當之舉,把募捐發(fā)起人作為受捐助人的代理人,,代理受捐助人訂立合同等,,則能更好的實現(xiàn)社會捐贈合同的目的。
2,、社會捐贈合同中三方關系人的權利義務
(1)捐贈人的權利義務,。
首先,捐贈人的法定撤銷權,。除我國《民法典》中關于贈與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外,,當社會捐贈合同中,特定的目的不存在或者不能實現(xiàn)時,,捐贈人有撤銷該合同的權利,。
其次,捐贈人的法定解除權,?!百浥c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得,,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因窮困而得解除是捐贈人可行使的法定解除權,。
最后,,對受捐助人適用捐贈財產的監(jiān)督權。捐贈人對其財產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受捐助人應忍讓捐贈人對其的監(jiān)督,。捐贈人有接受政府和社會表彰的權利,有選擇是否公開捐贈行為的權利等等,。捐贈人的義務: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2)受捐助人的權利義務。受捐助人的權利: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按社會捐贈合同之目的處分所贈財物的權利等,。受捐助人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所捐贈財產用途之義務,接受捐贈人對財產使用監(jiān)督之義務,,保證募捐倡議及相關信息真實之義務等等,。
(3)募捐發(fā)起人的權利義務。募捐發(fā)起人的權利是代為發(fā)布募集公告或倡議的權利,,接受贈與財產的權利,,依誠信原則,,披露受捐助人對捐贈財產使用情況的權利等等,。募捐發(fā)起人的義務是親自代理募捐之義務,,盡勤勉和忠實義務,積極行使代理權限,,擔保信息可靠真實之義務,,基于誠信原則,披露捐贈財產使用情況之義務等等
社會捐贈合同 社團捐贈協(xié)議篇三
甲方(捐贈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捐贈單位):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專項用于______地區(qū)_______,。具體捐贈意向如下:
指定捐贈單位
捐贈資金
捐贈物資折現(xiàn)
合計
非指定捐贈
合計
甲方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___地區(qū)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收到款物后即向甲方開具由_________財政廳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捐贈收據,。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