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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一
被答辯人xxx,,女,1982年4月6日生,,漢族,住臨漳縣狄邱鄉(xiāng)北孔村,。
20x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xxx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20xx年春節(jié),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2月月舉行婚禮,?;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
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的問題
(一)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xxx,,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jiān)護義務 20x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jiān)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yī)院搶救(另:醫(y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xiàn)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jù)《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yǎng),。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二
寫“民事答辯狀”或“答辯狀”,。
1.答辯人一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職務,、單位或住所,,還應該寫上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并且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接著寫明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職務,、單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還要寫明其與答辯人的關系,。如果委托律師代理,只需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也可以不寫明代理人和律師,在委托上列明,,將委托上交給法院,。
2.案由
主要寫明對原告(或上訴人)為何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于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案由)訴訟一案,現(xiàn)答辯如下:……”,?;蛘邔懀骸按疝q人于 年 月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現(xiàn)提出如下答辯:……”,。
3.答辯的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要部分,。或者說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針對不實之詞進行反駁,。客觀事實是構成行為性質和判斷是非的根據(jù),,虛構的事實必然導致錯誤的判斷,。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謂“事實”的虛假性,,并敘述案件真實情況。例如一起房屋買賣糾紛,,甲說乙違約,,沒有按期付款,故而解除合同,;那么乙就應指出甲所言不是事實,,關于逾期兩天有特殊原因,乙方已經短信及電話預先通知并解釋,,甲方也是回復認可的,,同時出示關鍵證據(jù)。
(2)針對舉證錯誤進行反駁,。證據(jù)與案件事實密切相關,,證據(jù)虛假,必然反映事實的虛假或論辯的荒謬,。因此,,用確鑿的證據(jù),反駁對方訴狀舉證的虛假,、說理的不當,,是反駁訴訟請求最有利、最簡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離婚案,,男方出示一些照片,,證明女方與他人有染,而女方在仔細審查證據(jù)后,,覺得男方的照片是刻意為之,,用電腦合成技術處理的虛假場景,,并申請法院進行鑒定。經過司法鑒定后,,照片被認定是虛假的,,那么,,女方就此足以反駁回擊男方關于出軌的虛假質疑,。
(3)針對論證錯誤進行反駁,。對方無禮的訴訟請求,,難免在說理時暴露出語言思維的邏輯混亂,,觀點與依據(jù)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違背常理等破綻。答辯狀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訴訟能準確而尖銳地指出這些漏洞,,常??梢浴俺銎嬷苿佟保箤Ψ疆斒氯讼萑氡粍泳置?。例如一起騙婚后離婚案,,女方稱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受盡冷遇,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可在舉證時出示的僅僅是派出所的報警記錄,,沒有傷檢報告和醫(yī)院診斷,;而男方的證據(jù)顯示結婚短短一個月,女方以各種理由索要財物數(shù)十萬元,,全部轉走,,所謂的家暴也無非是女方尋釁滋事故意構陷找茬吵架,然后多次報警,,警察來了一問,沒啥事,,就是兩口子吵架,,男方沒有動手打人,。那么,答辯人完全可以建議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4)明確提出答辯意見和請求。論證答辯理由的最終目的是提出答辯意見和主張。應在辯駁的基礎上,,綜合答辯內容要點,提出具體主張,部分或全部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一般寫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詞“綜上所述”,引出答辯內容要點,,最后提出答辯要求,。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 (簽名和蓋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項應寫明:
(1)本答辯狀副本份;
(2)物證或書證 (名稱)件,;
(3)證人 (姓名)(住址),。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三
答辯人:
聯(lián)系電話:
被答辯人:
聯(lián)系電話:
答辯人因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jù)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我與__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xié)議離婚,在協(xié)商過程中,雙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________的婚姻關系。
1,、共同財產:位于____市____大道____號__幢___單元___層____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___元,,現(xiàn)市值大約為______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____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______元,。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jù)婚姻法規(guī)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________元,,與事實不符。該_____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_____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jù)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jù),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日期: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jù)材料______,。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四
答辯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市白沙大道xxx號xxxx苑xxx10棟x單元xxx號房。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zhí),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橐鍪悄信p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xiàn)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xx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女兒朱xx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xié)商,,但在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xié)商,。
1、女兒朱xx于20xx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之規(guī)定,,女兒朱xx應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yè)于xx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yè),教育女兒朱xx正好合適,。況且,,朱xx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xx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钡确芍?guī)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xx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xx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xù)續(xù)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敝?guī)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五
答辯人: xxx
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
原告 1977 年跟隨父母下放到 xx 農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我們戀愛到第二年時,, 1979 年國家落實回城政策,原告全家遷回 xx ,,同年底原告到 xx 縣去接我回 xx ,,如果說我們當時沒有感情基礎,原告回 xx 后完全可以斷絕來往,,而原告再回農村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
和原告結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原告所稱婚后未能培育起新的感情,不是事實,。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fā)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tài)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意,。
綜上所述,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答辯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六
離婚答辯狀(范本)
××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路××小區(qū)×號樓×單元××戶,。身份證號碼:××××××××。電話:××××××××,。
被答辯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路××小區(qū)×號樓×單元××戶。身份證號碼:××××××××,。電話:××××××××,。
答辯人就李××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李××的婚姻關系
我與李××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李××的婚姻關系。
二,、同意女兒由李××撫養(yǎng)
同意女兒李×由李××撫養(yǎng),,但是李××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yǎng),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yǎng),;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fā)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yǎng)關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李××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300元撫養(yǎng)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面積××平米,市場價值××萬元,,房屋歸××所有,,由×××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27萬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兩年零七個月的時間,其20xx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167.65元,,賈仁應有67197.15元的工資收入,,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yè)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數(shù)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一萬余元,,因房屋歸李××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yǎng),,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市××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七
答辯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______。現(xiàn)居住于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______?,F(xiàn)居住于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F(xiàn)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一)雙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礎,。
雙方系自由戀愛并登記結婚,,婚姻基礎較好。這一點被答辯人是認可的(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婚姻開始時,,感情尚可”),。雖然結婚后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fā)生也是在所難免的,。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
(二)雙方均系再婚,,對婚姻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應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維系再次獲得的婚姻,。
雙方都是經歷過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經歷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當樹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雙方能夠走到一起,,就證明雙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辯人堅持離婚,,其理由也無非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什么雙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辯人又為何要與答辯人結婚呢,?這只不過是被答辯人沒有正當離婚理由的一中托詞。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擔起一個家的責任。雙方應該堅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維系這份感情,,更何況雙方還存在著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兒子______。為了孩子,,也應恢復正常的夫妻關系,。
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
(一)兒子尚小且患病,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更何況兒子現(xiàn)在剛滿一周歲,,還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更加需要父母雙方共同的呵護與關愛,。反之,,將會不利于孩子的病情,嚴重影響女兒的就醫(yī)治療,。兒子長大后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yǎng)為宜。
在兒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辯人就對兒子極其冷淡,、漠不關心,兒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辯人一人負責,,被答辯人未盡到做父親的監(jiān)護職責,。如果兒子由其撫養(yǎng)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另外,,雙方的兒子______剛滿一周歲,,尚未斷奶,更需要母親的照顧與關愛,,一旦雙方離婚,,從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撫養(yǎng)。但男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yī)等費用。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八
(李某因感情不合及女方在外有婚外情為由向法院提出與女方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并作出答辯,,女方多方打聽找到xx離婚律師xx律師,xx律師接受本案被告(女方)委托代理本案,。后本案經法院審理后,,采納吳律師的答辯理由,,后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
因李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與男同事發(fā)生婚外情無任何法律事實依據(jù)。
答辯人是從事銷售工作的,,因為工作關系接觸異性是難以避免的,,被答辯人便喜歡無端猜忌,甚至經常在家中當著孩子的面惡語中傷答辯人,。答辯人由于出差在外,,未能照顧到家庭,被答辯人便認為答辯人是在外和其他異性有不正常的關系,。雖然被答辯人心胸狹窄,,思想偏執(zhí),但答辯人從來沒有和被答辯人計較,,因為答辯人始終希望被答辯人能夠珍惜雙方建立起來的感情和家庭,,因而忍辱負重,一再寬容忍讓,。
另外被答辯人因工負傷期間適逢答辯人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回漢直接照顧被答辯人,但答辯人把被答辯人及自己年糼的女兒特意安置到自己娘家,,由自己的年邁的母親,悉心護理照料,,直至其康復,。答辯人一直維護自己對家庭的忠誠義務,所以被答辯人訴稱與事實嚴重不符,。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婚姻關系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自結婚后答辯人一直在家中料理家務,、相夫教子,,孝敬父母,全力支持原告在外工作,、學習,,答辯人為這個家庭付出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楹蟠疝q人與被答辯人二人關系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19xx年9月生育一女,,答辯人在家撫養(yǎng)女兒,,被答辯人在外工作來維持共同的家庭生活,。從上述情況能充分證明,原,、被告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不予判決離婚。
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并有女兒需要雙方撫養(yǎng)教育,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女兒尚未成年,,離婚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本案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綜上,,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本次案件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的一個小插曲,也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問題,!答辯人相信,,只要法庭能夠根據(jù)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guī)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之間的矛盾,,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以上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九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因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一案,,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________的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與原告________的婚姻關系。
(一)答辯人與________雖自愿結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間又未能做到互諒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產生矛盾,現(xiàn)原告堅持要求離婚,,答辯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訴狀中稱答辯人“拋妻棄子”,對家庭不負責任,,又“惡言辱罵”,、“毆打,、傷害”原告及“與他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實際上,,答辯人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開始,,便患有精神障礙,,就診于________________醫(yī)院,,治療期間答辯人的病情一直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辯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療,,本來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關心與體諒,但原告不僅沒能從生活及精神上給予幫助,,反而經常責怪答辯人,,并為一些家庭瑣事與答辯人爭吵,,不斷地刺激答辯人,以致答辯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轉,,精神壓力也不斷增大。同時,,因答辯人經常出差,,雙方缺少溝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對答辯人施加種種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二,、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答辯人________元撫養(yǎng)費,。
本案中,原告稱將來的經濟收入不穩(wěn)定,,自身無經濟能力撫養(yǎng)小孩,,考慮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無法與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辯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較穩(wěn)定,,答辯人父母也愿協(xié)助撫養(yǎng)小孩,,因此,請法院判令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yǎng),。
三、如法院判決孩子由原告撫養(yǎng),,那么答辯人可以承擔的撫養(yǎng)費為每月________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訴求的撫養(yǎng)費________________元數(shù)額過高,,超過答辯人的經濟負擔能力,理由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________市與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從當?shù)氐膶嶋H生活水平來看,小孩每月的撫養(yǎng)費在________元顯然過高,,也與小孩目前的實際花銷不符,,并且孩子的撫養(yǎng)費是雙方均應承擔的義務,,原告不應將撫養(yǎng)的義務全部推給答辯人,。
(二)答辯人目前也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兒子的撫養(yǎng)費。
答辯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開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醫(yī)療費約在________元左右,,而答辯人現(xiàn)每月的固定的工資收入約在________元(考核工資是不固定的),答辯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________生活,,答辯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權的長途費用,,因此,支付兒子________元的撫養(yǎng)費已超出答辯人的經濟能力范圍,,請法庭慎重考慮答辯人自身的負擔能力。
四,、原告要求將婚前共有房產歸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討房款沒有法律依據(jù),。
本案涉案房產系答辯人與________以兩人名義在婚前購買取得,,并且已經國家房地產權利登記部門登記確認,屬于共有房產,,由于該房產在購置時,,答辯人的出資占主要部分,且房產的內部裝修費用均由答辯人承擔,,因此,,在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應根據(jù)法律有關規(guī)定,,按雙方的出資比例分割,,現(xiàn)原告將訴求的房產歸其所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
五,、涉案房屋屋內的家私,、家電全部應歸答辯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內的全部家私,、家電,,均由答辯人婚前購買,該財產應屬于答辯人婚前個人財產,,根據(jù)法律有關規(guī)定,,該財產應歸答辯人個人財產,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該財產歸答辯人所有,。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jù)材料______份,。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
答辯人王xx就宋xx訴其離婚一案答辯如下:
總的意見是:1、不同意與宋xx離婚,。
2,、如法院判決離婚,兒子由被告撫養(yǎng),,原告承擔撫養(yǎng)費,。
3、如法院判決離婚,,應對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并保證被告離婚后有住所?;疾〉钠牌庞晌艺疹?。
4、原告所稱6萬元共同債務不存在,。
5,、蓋房所欠3萬元外債應由原告償還。
6,、如法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yǎng),,被告享有探視權。
7,、精神賠償5000元,。
具體如下:
一、我不同意與宋xx離婚,,理由是:
1,、我對這個家付出太多艱辛,與宋xx及其家庭成員具有了建立長期家庭關系的感情基礎,。我與宋xxxxxx年4月10日結婚,,結婚時宋xx家只有兩間半平房,婚后還住在他二姐家(杏花村)樓上,。結婚彩禮8000多元也給了公公婆婆還了結婚典禮借的錢;原告婚后半年工資償還了他欠汪家店學校的xxxx元;原告上學時還借了8000元外債,,家庭經濟十分不好,過年還吃大隊補助,。xxxx年10月我懷孕在家休息,,我們開始學插月季準備種花,,xxxx年的春天賣了三仟元錢支付了我住院生孩子和作酒的費用。并用孩子作酒收的3500元禮錢和又借的一部分錢開始建大棚(300平方),,在大棚后蓋了五間房約70多平方,。從xxxx年至xxxx年我在家自己一邊看孩子一邊賣花(他父母看不了孩子)。xxxx年5月,,我單位 通知我回去上班,,單位效益不錯,上班后第一個月就拿到1000元,,當時原告月工資才500元,,他父母在家種地一年勞動所得才二仟元,扣除地里的投資有時還賠本,。之后我每月工資一路上漲至xxxx元至2500元,,是宋xx工資的2至3倍,家里的生活開支幾乎我一人承包,,節(jié)余的錢存起來準備蓋樓房,。xxxx年我們又在地里蓋了一個1000平方的大棚,開始從荷澤進牡丹經營牡丹到現(xiàn)在,。期間我除了上班,、照顧孩子就去地里干活,鄰居都說這媳婦吃苦了,。
2,、婆婆年邁體差需要人照顧,我與婆婆關系甚好,。我公公于xxxx年農歷二月初十遭遇車禍身亡,,婆婆現(xiàn)在73歲身體不好,,07年摔過一次髖骨裂縫,,躺在床上半年,xx年8月中風差點偏癱,,我一直照顧著婆婆,,自從原告起訴與我離婚后婆婆總是不快,見到我就淚流滿面,,這樣的孤獨老人也需人照顧,,我和婆婆已建立了感情我愿終身照顧婆婆,哪怕離婚了也要和婆婆住一起,,日息相守,,婆婆對我如何敬請法官訪問了解便知。
3,、孩子我放心不下,,我也離不了孩子,孩子今年12歲,正是培養(yǎng)教育的關鍵時刻,,原告好酒,,經常在家聚飲,一次喝一斤多白酒,,有時還讓孩子給他炒菜,、燉水,原告出去數(shù)十天,,才給孩子85元錢還包括買一罐氣,,當我見到孩子時,孩子身上只剩下了5元錢,,學校開家長會也找不到原告,。記得兒子六個月時生了一場大病,讓他出錢給兒子看病他沒錢,,還是我父母拿的錢才給兒子交上了住院費,,一直到孩子10歲,凡是孩子生病他一次也沒管過孩子,,怕看護孩子耽誤了他喝酒,,他就會把孩子大吵一頓,只要孩子做錯事他就打孩子,,導致孩子見到他就很害怕,,不敢說話,在這樣的生活環(huán)境下我離開孩子我十分不安,,所以我一定要和孩子在一起,。
4、原告的離婚原因主要是暫時性的物欲滿足及她人介入而形成,,屬可改變的,。自從蓋上房子后,宋xx便覺得很偉大,,加之還有一畝半牡丹如果開發(fā)商賠償數(shù)額不菲,,他又是老師現(xiàn)在帶學生、看風水,、畫畫收入穩(wěn)定,,并且他的畫現(xiàn)在也已小有名氣等等這些原因,導致他開始嫌棄我不懂感情,、藝術,,但我相信他這只是一時的行為,以后是能改的,。另汪家店一女教師雖與原告有不正當往來,,但原告只要知錯即改,,并不晚矣。第一次離婚前幾天原告對我大打出手,,也是基于這個原因,,原告作為知識份子,為了孩子,、父母及自己的名義應該會改變的,。
二、如判決離婚,,應依法分割以下共同財產:
1,、宋xx銀行存款、公積金,、社保金個人支付部分(具體數(shù)額請人民法院查詢后定),。
2、雙方生產經營所得的種植物牡丹花等補償款,,包括種植物牡丹花補償,、大棚補償、月季補償,、土地補償(具體數(shù)額請人民法院調查核實后定),。
以上1至2項暫以宋第一次起訴時間xxxx年3月份前后至今有關部門的交易記錄收支款數(shù)額為準。
3,、夫妻共建房上下二層共14間,。
4、種植物房5間.
5,、簡易大花棚1個,。
6、正在生長的牡丹園及其植物,。
以上財產按照《婚姻法》第39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協(xié)商處理不成時,由法院據(jù)財產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判決,。
三、如判決離婚,,原告應承擔3萬元蓋房所欠外債;如法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yǎng),我享有探視權;如判決離婚原告與第三者的行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應給予賠償,。
北關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xx
xxxx年7月2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一
答辯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
被答辯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
答辯人就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我與__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__的婚姻關系。
同意女兒____由________撫養(yǎng),,但是________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yǎng),,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yǎng);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fā)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yǎng)關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100元撫養(yǎng)費。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近80平米,,市場價值24萬元,,房屋歸________所有,由__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12萬元,。
2,、__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兩年零七個月的時間,,其__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167.65元,,賈仁應有67197.15元的工資收入,,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yè)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________在建行________支行的存款,,存款數(shù)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一萬余元,,因房屋歸__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__支付五千元給我,。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yǎng),,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二
答辯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xxxx
被答辯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xxx
因被答辯人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答辯如下:
一、我與被答辯人xxx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辯人訴稱與我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不是事實,請求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原告訴狀中稱雙方性格不和,,無共同語言,我對被答辯人及孩子不關心,,不是事實,。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慎重考慮后,,自愿結婚登記的,,婚后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為了養(yǎng)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打工的收入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過農活,被答辯人對我父母也非常尊重,,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特別是2010年2月兒子xxx出生以后,雙方有了感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
原告說分居半年多不是事實,。我們并沒有分居,,我是為了生活,于今年春節(jié)后,,外出打工,,打工期間也經常回家,。
我與被告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經過深思熟慮,為了不至于草率離婚,,留有遺憾,,也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希望被答辯人能夠審慎處理我們的婚姻關系,并撤回離婚的訴訟請求,,共同創(chuàng)造美好的生活,。
我與被答辯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希望被答辯人考慮到我們的夫妻感情,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審慎處理我們的婚姻關系,。
我知道被答辯人學歷比較高,個性格好強,,很有上進心,,現(xiàn)在孩子也比較小,我長期在外打工,,不能像長期相守的夫妻那樣,,對被答辯人及孩子進行關心及照顧。我作為丈夫及父親,,也希望能與妻子與孩子能朝夕相處,,但是為了生活,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我必須要負擔起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外出打工也只是權宜之計,不得以而為之,。
我知道,,我與被答辯人現(xiàn)在的感情已出現(xiàn)危機,我愿意以最大的誠意,,來挽回我們的婚姻,。如果被答辯人對我有不滿意的地方,或者生活有不順心,、不如意的地方,,我們可以最大程度的進行溝通,我完全可以為了被答辯人及兒子,,盡最大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
如果被答辯人愿意隨我一起外出打拼,,我們可以一起在外地創(chuàng)業(yè),,在外面找到一條適合我們發(fā)展的人生道路。如果被答辯人認為我在外打工,,不利于照顧家庭和兒子,,我也可以回到家里,一邊照顧家庭,,一邊在家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我與被答辯人都是有文化、有知識的,并且還都很年輕,,我相信如果我們共同努力,,一定會改變現(xiàn)狀,過上我們向往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對我們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滿希望,,希望被答辯人能回心轉意,,一如既往的理解我,、支持我,共同去維護好我們的家庭,,給孩子創(chuàng)造一個輕松,、良好的健康成長生活環(huán)境,撤回離婚的訴訟請求,。
綜上,,我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雖然目前婚姻出現(xiàn)了危機,,但是我愿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我們的婚姻,希望法庭能夠多做調解工作,,使我們能重歸于好,。如果調解不成,也希望法庭能給我們一個重歸于好的機會,,依法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辯護人:
xx年xx月xx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三
答辯人:xxx
答辯人因原告綠油油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針對原告的《離婚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結婚后出雙入對,感情很好,。答辯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務,、勤懇持家,是一位賢惠的妻子,。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辯人不愿意在家中,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
3,、原告在訴狀中稱夫妻共同債務共計26800元,沒有此債務,,均是捏造的不實之詞,。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變自己,。如原告一定堅決離婚,請原告給予答辯人七年的青春損失費共計:300000元,。將孩子歸于答辯人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由原告承擔。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yǎng)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實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將答辯人致傷,,還是答辯人娘家人給予治療,。20xx年4月份原告將答辯人又實施暴力,在河濱公園將答辯人暴打,,說拉到黃河中扔掉,,答辯人將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辯人將此事告知其舅舅將答辯人該出家門,,將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趕出家門后答辯人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辯人未曾出門打工,,因此原告在訴狀中稱答辯人在外打工和事實不符,,出門后答辯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給予看望,,實屬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guī)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jù)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jù),,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以維護婦女合法權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答辯人:xxx
二〇一x年十月二十二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四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__________提起離婚訴訟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一、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___________年相識,,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雙方登記結婚,隨后辦理了婚宴,,被答辯人入贅至答辯人家,,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育兒子___________,。結婚后,,我們一起加入到我父親經營的___________經營部,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___________年,,用一家人積攢的錢購買了___________多平方米的房產,處于信任,,在我父親的主張下,,該房產所有人登記為答辯人___________,被答辯人作為共有人,。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認識的形式和認識時間,,說明雙方缺乏感情基礎,是昧著良心杜撰的謊言,。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雙方___________年經媒人介紹認識,,當年___________月結婚,與事實不符,。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___________年認識并逐漸熟悉,,被答辯人從此開始主動追求答辯人,雙方經過四年多的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登記結婚,。經過婚前___________年的充分認識,、了解后才結婚,感情基礎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較好,,婚后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辯人所說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沒有建立起感情的情況,,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以來分居達二年的情節(jié),,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無任何事實依據(jù),。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被答辯人、小孩以及兩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們夫妻也從來沒有出現(xiàn)分居的情況,。僅僅是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時間,,被答辯人無緣無故離家出走了___________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告(答辯人)提出離婚,,與事實嚴重不符。實際情況是: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答辯人突然向我提出離婚,,我開始以為他開玩笑。后來,,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協(xié)議離婚,我父母得知情況后,,當晚來做我們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辯人說,,為了孩子不離婚了,,以后好好過日子。
4,、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來毆打我,純屬無中生有,。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等人私自關閉經營部,,轉移了經營部的現(xiàn)金,、文件資料,屬于典型的惡人先告狀,,意圖混淆視聽,。實際情況是: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我父親感到自己年事已高,決定將祥云縣八達摩托車經營部完全交給我們經營,,由于我屬于事業(yè)單位人員,,無法擔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親將該經營部法人代表變更為被答辯人,,生意上的資金往來也完全交給被答辯人打理,,我父母協(xié)助守鋪子,我本人繼續(xù)上班,。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開始,,我們發(fā)現(xiàn)被答辯人做事變得神神秘秘,經常躲著打電話,,而且不斷有債主登門要債,,經營部資金短缺,連鋪面租金也無法繳付,。我們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據(jù)統(tǒng)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答辯人接手___________經營部經營以來,,我們的銷售利潤應該在___________萬左右,,何以會困難至此后來經過調查才發(fā)現(xiàn),原來被答辯人逐漸沉迷于賭博,,嗜賭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揮霍,我們全家辛辛苦苦的經營所得已經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據(jù)可查的___________萬多元的利潤,,一方面是債主來了一撥又一撥,經營部里沒有任何現(xiàn)金,,連___________年的鋪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錢繳付,。被答辯人把大量的資金弄得不知去向,我為了維持經營活動和店面聲譽,,在被答辯人的欺騙下和他一起四處向朋友借錢替他還債,。他反而惡人先告狀,編造事實,,意圖混淆視聽,。
6、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被告為準備離婚,,惡意轉移隱匿財產,,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說法。本案由被答辯人編造事實起訴離婚,,答辯人為了孩子一直忍辱負重,,不愿意輕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來準備離婚之說,這是典型的血口噴人,、賊喊捉賊,。上述情況充分證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二、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告離婚答辯狀篇十五
答辯人:楊xx,,女,漢族,,1975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縣人,教師,,住云南省巍山縣xx鎮(zhèn)xx街xxx號,,身份證號碼532923xxxxxxx,聯(lián)系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高xx,,男,漢族,,1972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縣人,,教師,住云南省巍山縣xx鎮(zhèn)xx街xxx號,,身份證號532324xxxxxxxx,,聯(lián)系電話138872x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高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1999年相識,,后經四年的自由交往確立戀愛關系,20xx年10月23日雙方登記結婚,,隨后辦理了婚宴,,被答辯人入贅至答辯人家,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20xx年08月16日生育兒子高xx。
結婚后,,我們一起加入到我父親經營的“xxxx經營部”,,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
20xx年,,用一家人積攢的錢,,我們還購買了250多平方米的房產,處于信任,,在我父親的主張下,,該房產所有人登記為答辯人楊xx,被答辯人作為共有人,。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認識的形式和認識時間,,說明雙方缺乏感情基礎,,是昧著良心杜撰的謊言。
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雙方20xx年經媒人介紹認識,,當年10月結婚,,與事實不符。
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1999年認識并逐漸熟悉,,被答辯人從此開始主動追求答辯人,,雙方經過四年多的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于20xx年10月23日登記結婚。經過婚前四年的充分認識,、了解后才結婚,,感情基礎牢固。
婚后夫妻感情較好,,婚后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辯人所說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沒有建立起感情”的情況,,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自20xx年5月以來分居達二年的情節(jié),,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無任何事實依據(jù),。
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被答辯人、小孩以及兩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們夫妻也從來沒有出現(xiàn)分居的情況,。僅僅是20xx年7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時間,,被答辯人無緣無故離家出走了20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20xx年3月被告(答辯人)提出離婚”,與事實嚴重不符,。
實際情況是:20xx年3月,,被答辯人突然向我提出離婚,,我開始以為他開玩笑。后來,,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協(xié)議離婚,,我父母得知情況后,當晚來做我們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辯人說,為了孩子不離婚了,,以后好好過日子,。
4、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20xx年5月12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來毆打我”,,純屬無中生有。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20xx年5月13日,,被告等人私自關閉經營部,轉移了經營部的現(xiàn)金,、文件資料”,,屬于典型的惡人先告狀,意圖混淆視聽,。
實際情況是:自20xx年2月起,,我父親感到自己年事已高,決定將“祥云縣八達摩托車經營部”完全交給我們經營,,由于我屬于事業(yè)單位人員,,無法擔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親將該經營部法人代表變更為被答辯人,,生意上的資金往來也完全交給被答辯人打理,,我父母協(xié)助守鋪子,我本人繼續(xù)上班,。
20xx年1月開始,,我們發(fā)現(xiàn)被答辯人做事變得神神秘秘,經常躲著打電話,,而且不斷有債主登門要債,,經營部資金短缺,連鋪面租金也無法繳付,。
我們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據(jù)統(tǒng)計,自20xx年2月被答辯人接手“xxxx經營部”經營以來,我們的銷售利潤應該在368萬左右,,何以會困難至此?后來經過調查才發(fā)現(xiàn),,原來被答辯人逐漸沉迷于賭博,嗜賭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揮霍,,我們全家辛辛苦苦的經營所得已經大量流失。
一方面是有據(jù)可查的371萬多元的利潤,,一方面是債主來了一撥又一撥,,經營部里沒有任何現(xiàn)金,連20xx年的鋪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錢繳付,。被答辯人把大量的資金弄得不知去向,,我為了維持經營活動和店面聲譽,在被答辯人的欺騙下和他一起四處向朋友借錢替他還債,。他反而惡人先告狀,,編造事實,意圖混淆視聽,。
6,、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被告為準備離婚,惡意轉移隱匿財產”,,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說法,。本案由被答辯人編造事實起訴離婚,答辯人為了孩子一直忍辱負重,,不愿意輕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來準備離婚之說,這是典型的血口噴人,、賊喊捉賊,。
上述情況充分證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二、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
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不同意離婚答辯狀由精品學習網提供!
此呈
巍山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