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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一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與申請人xxxxx糾紛一案,,申請人請求將該案移送到xxxx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xx糾紛一案,,申請人認為: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轄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第2款規(guī)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xx區(qū),,而不在xxxx區(qū),,為此,xxx區(qū)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為此,,申請人的住所地為xx市xxx區(qū)xxxx路xxxx號,被申請人應向xxx區(qū)人民法院起訴,,xxx區(qū)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請xxxx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移送到xx市xxx區(qū)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二
申請人:上海軒世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東空港工業(yè)園金聞路60號,。
法定代表人:楊亞鵬,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q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qū)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三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職務: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們認為,,你院對此案件沒有管轄權,,現向你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
事實與理由:(寫明本案的事實經過及本案所涉及的有關管轄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等),。
綜上所述,請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四
申請人:
申請人訴訟文書送達地: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轄,。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關于“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guī)定,,本案應由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由于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不在貴院管轄的區(qū)域內,,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guī)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懇請準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五
申請人:張三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六
申請人:江蘇中靖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陽市界牌鎮(zhèn)立新工業(yè)園
法定代表人:王紀忠
被申請人: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楊浦區(qū)四平路2500號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張軍輝
申請人因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訴申請人,、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fā)地產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貴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訴江蘇中靖集團有限公司,、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fā)地產合同糾紛一案應訴通知書?,F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鎮(zhèn)江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依據<民訴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本案中,,申請人、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xx年6月的,。所謂《房產開發(fā)項目合作協(xié)議》、《關于解除“房產開發(fā)項目合作協(xié)議”的協(xié)議》,、《附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fā)協(xié)議》和《保證協(xié)議》,。在這四份協(xié)議中并未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房產開發(fā)項目合作協(xié)議》,,在這份合同書的第3頁和第4頁均被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篡改了內容,,并未而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同時,,申請人與上海智谷實業(yè)有限公司簽訂的《駙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fā)協(xié)議》第11條約定:雙方對本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現違約情況而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權利,,否則不應當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有權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的權利,,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因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的被告應當屬于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且從合同履行地看也應當是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無任何關于管轄權的有效約定,,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3條之規(guī)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七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滁州市定遠路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將該案移送至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劉xx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xx】第522號),,業(yè)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xx年4月底劉xx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xx年5月初劉xx與滁州xxxx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xxxx勞務有限公司將劉xx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xx一直在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yè)務營銷人員,也無劉xx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滁州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寄給誰篇八
申請人:張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北京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xxxx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