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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解讀最新 石家莊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篇一
昨日,石家莊市教育局近日印發(fā)了《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全市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以下是關于石家莊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按照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劃定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qū),依據戶籍及家庭實際住址,,免試就近入學。要求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或監(jiān)護人,下同),,且戶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規(guī)劃用途須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該要求的,,由縣(市),、區(qū)教育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家庭實際情況和各學校學位情況調劑安排入學,。
今年招生文件進一步明確:每處住址原則上小學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個家庭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招生片區(qū)就近入學,。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不斷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優(yōu)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學校要實行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人口子女混合編班,統(tǒng)一管理,、一視同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嚴格審核“五證”,即戶口證明,、居住證、住房證明,、務工或經商證明和兒童預防接種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不予辦理入學登記,。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證,、務工或經商證明必須在隨遷子女入學當年5月31日前辦理取得。
民辦學校招生要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每班不超過55人,,凡超范圍,、超計劃的招生結果一律作廢,,對于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和升學操作,。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需要承擔一定片區(qū)內適齡學生免費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誘導在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的學生轉班繳納高價學費,。
今年招生文件繼續(xù)規(guī)定:戶籍在鹿泉區(qū),、欒城區(qū),、藁城區(qū),,并在主城區(qū)穩(wěn)定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在主城區(qū)購房并實際居住的相關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后,,由實際住址所在區(qū)教育局調劑安排入學,。
對于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暫緩入學的,,其父母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暫緩入學,,不得擅自以其他教育形式替代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從今年開始,,在主城區(qū)范圍內,,適齡學生家庭的房產信息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調房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核查,,無需再到房產交易大廳自行開具證明,。
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和年限應當與普通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相同,,必要時,入學及在校年齡可適當提高;重點做農村留守兒童控輟保學和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此外,,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另一方及該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房戶一致”情況的,可按招生片區(qū)就近入學,。
凡戶籍不在主城區(qū)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戶籍在新三區(qū)的除外)需在主城區(qū)公辦小學入學的,均從石市教育局網站(http:///)登錄“石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5日—6月15日7:00—21:00,。需升入主城區(qū)公辦初中的隨遷子女,,按照統(tǒng)一招生時間安排到各區(qū)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在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開始前,,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建立健全市,、縣(區(qū)),、校三級義務教育招生便民服務熱線網絡;6月初,主城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地圖”和各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將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
華僑、港澳臺籍和外籍學生入學辦法進一步明確
招生文件中首次對華僑,、港澳臺籍和外籍學生入學政策進行了明確:華僑子女回石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執(zhí)行;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至少一方為石市戶籍的,,按照非本市戶籍子女入學辦法(無需提供居住證)由實際住址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調劑安排入學,。值得注意的是,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少年不通過網絡平臺報名,,而是到居住地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現場報名,。
石家莊市教育局及市內五區(qū)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詢電話:
石家莊市教育局:86036697
長安區(qū)教育局:85995837
橋西區(qū)教育局:89653016
新華區(qū)教育局:87832435
裕華區(qū)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區(qū)社會發(fā)展局:66571698
(一)6月5日-15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公辦小學登錄“石家莊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
(二)6月26-28日,,小升初跨縣域轉學學生到相關縣(市)、區(qū)教育局辦理轉學手續(xù),,同時辦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報名手續(xù)。
(三)7月4日前組織學生填寫《石家莊市2017年小學畢業(yè)生登記表》,。
(四)7月20日前完成本地戶籍小學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7-8日,各區(qū)教育局處理招生遺留問題,。
(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入學分配結果查詢時間及驗證時間由各區(qū)自主確定,但不得晚于8月18日,。
(八)9月1日,正式開學,。
主城區(qū)辦理小升初跨縣域轉學手續(xù)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報名地址
長安區(qū):和平東路小學(和平東路與談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橋西區(qū):城角街小學(裕華西路與西二環(huán)交叉口北行60米路東)
新華區(qū):新華區(qū)教育局院內(西焦北路18號,,友誼北大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華區(qū):南王小學(塔南路與建華大街交叉口東行200米路北)
高新區(qū):54中西校區(qū)(天山大街與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一)隨遷子女在我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其父母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居住證:父母雙方及隨遷子女于入學當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
2.戶口證明:父母雙方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與隨遷子女家庭原籍戶口簿,。
3.住房證明:與《居住證》登記住址一致的住房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4.務工或經商證明:父母雙方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務工或經商證明應在隨遷子女入學當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兒童預防接種證(僅限小學入學),。
(二)若隨遷子女父母一方為外縣(市),、區(qū)戶籍,另一方為本地戶籍,,而該隨遷子女需在本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同樣須提供上述“五證”。其中,,本地戶籍一方無需提供《居住證》和務工或經商證明。
(三)若適齡兒童的父母雙方均為本地戶籍,,但該兒童為外地戶籍,,其入學時除提供家庭戶口,、住房等證件外,,還需提供該適齡兒童在我市辦理的《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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