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lián)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00)民終字第 83 號 2000)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華普國際大廈有限公司,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華普國際大廈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 ):北京華普國際大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長。 陽區(qū)朝外大街 19 號,。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董葭,,北京市元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董葭,,北京市元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周宇峰,北京市元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周宇峰,,北京市元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華普科技企業(yè)有限公司,,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華普科技企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 ):北京華普科技企業(yè)有限公司 陽區(qū)朝外大街 19 號華普國際大廈 l7 層。
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周曉,,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周曉,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朝陽區(qū)吉祥里 208 樓,。
法定代表人:郝有詩,,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郝有詩,,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張巍,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張巍,,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胡治家,,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胡治家,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北京華普國際大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普國際〉,、北京華普 上訴人北京華普國際大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普國際〉、北京華普 〉,、 科技企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普科技)為與被上訴人北京住總集團 科技企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普科技)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住總公司)追索工程款糾紛一案,,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住總公司)追索工程款糾紛一案,不服北京 市高級人民法院(1999) 號民事判決 判決,, 市高級人民法院(1999)高民初字第 187 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 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公司在合作合同上加蓋了公章,。 公司在合作合同上加蓋了公章。
1993 年 2 月 20 日,, 住總公司開發(fā)都與華普科技簽訂 補充 合作合同〉 《 〈合作合同〉 》 (以下簡稱補充合同),,雙方對華普科技分期支付資金重新作了約定,, 以下簡稱補充合同),雙方對華普科技分期支付資金重新作了約定,, ),,雙方對華普科技分期支付資金重新作了約定 華普科技保證按期履行, 支付罰金,。 華普科技保證按期履行,,若違約每日按逾期金額的 1%支付罰金。其中 第三條還約定,,因房價上漲,、設計變更、層高增加,、建材價格調(diào)增等 第三條還約定,,因房價上漲、設計變更,、層高增加,、 情況,致使成本增加,,華普科技理解費用增加,, 情況,致使成本增加,,華普科技理解費用增加,,原則上同意合理調(diào)增 投資(額度雙方另議)。 投資(額度雙方另議),。
住總公司開發(fā)部與華普國際簽訂了《關于全部投入,,華普國際同意作為合作條 件入資,并將該投資作為住總公司在合資公司中的注冊資本及投資額,, 件入資,,并將該投資作為住總公司在合資公司中的注冊資本及投資額, 不再向合資公司出資,。 不再向合資公司出資,。3、華普大廈工程項目已由住總公司開發(fā)部項目 轉(zhuǎn)為合資項目,,該項目土地出讓金的交納由華普科技和吉安公司負責。 轉(zhuǎn)為合資項目,,該項目土地出讓金的交納由華普科技和吉安公司負責,。
年底開工, 月竣工,, 華普大廈項目工程自 l993 年底開工,,1996 年 6 月竣工,,根據(jù)北京市朝 日作出的《 陽區(qū)建設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站 1996 年 9 月 20 日作出的《工程質(zhì)量竣工核 定證書》,大廈建成后的實際建筑面積為 72,, 平方米,。 定證書》,大廈建成后的實際建筑面積為 72,,375 平方米,。自 1992 年 》, 23,, 萬元; 9 月至 1995 年 11 月,, 華普科技共向住總公司支付工程款 23, 萬元; 818 由華普國際向住總公司支付工程款 自 1996 年 3 月至同年 7 月,,由華普國際向住總公司支付工程款 2,,150 萬元。 萬元,。
1996 年 7 月 31 日,,住總公司開發(fā)部與華普科技簽訂《元, 集團代為向住總公司開發(fā)部支付工程及材料款 1,,730 萬元,,共計 4, 萬元,。 500 萬元,。
1996 年 10 月 10 日,華普國際召開董事會通過決議,,要求公司各股東 華普國際召開董事會通過決議,, 迅速執(zhí)行各股東方之間簽訂的結算協(xié)議、 迅速執(zhí)行各股東方之間簽訂的結算協(xié)議,、加速辦理協(xié)議要求的有關事 之間簽訂的結算協(xié)議 華普科技與住總公司開發(fā)部簽訂《 宜,。同年 11 月 13 日.華普科技與住總公司開發(fā)部簽訂《保證還款合 13, 萬元,, 同》,,雙方確認,華普科技尚欠付住總公司開發(fā)都 13,,288 萬元,,華 》,雙方確認,, 雙方確認 普科技以其購買的華普大廈中的部分外銷商品房作為還款的保證,。 普科技以其購買的華普大廈中的部分外銷商品房作為還款的保證。由 于華普大廈尚未交付使用,,華普科技尚未取得上述外銷商品房的所有 于華普大廈尚未交付使用,, 權,,該項財產(chǎn)未在北京市房管局登記備案。 該項財產(chǎn)未在北京市房管局登記備案,。
7 月 日住總公司就大廈項目所作的概算,, 21, 9 日住總公司就大廈項目所作的概算,,華普大廈建筑安裝費應為 21,, 501, 萬元,, 萬元,。 501,97 萬元,,要求住總公司返還多付出的 8,,766.03 萬元。
13,, 萬元,, 日內(nèi)給付住總公司工程款 13,288 萬元,,由華普科技承擔給付的連帶 責任,。(二 華普國際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給付住總公司以 13, 責任,。(二)華普國際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給付住總公司以 13,, 。(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88 萬元為本金計算的自 1997 年 8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上 述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chǎn)貸款利率計算, 述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chǎn)貸款利率計算,,華普科技承擔 給付的連帶責任,。(三 駁回住總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四 給付的連帶責任,。(三)駁回住總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四)駁回 。( ,。( 華普國際的反訴請求,。 869, 華普國際的反訴請求,。案件受理費 869,,645 元,由華普國際和華普科 萬元,, 69. 448,,311. 技各負擔 40 萬元,由住總公司負擔 69.645 元;反訴費 448,,311.5 元,,由華普國際負擔。 由華普國際負擔,。
公司與華普科技間的合作合同因合資合同的簽訂而失效; 訴稱:住總公司與華普科技間的合作合同因合資合同的簽訂而失效; 一審判決認定住總公司與華普國際簽訂的項目合同確認了住總公司與 華普科技合作合同的效力,,有悖于法律的規(guī)定, 華普科技合作合同的效力,,有悖于法律的規(guī)定,,認定華普國際對住總 公司與華普科技結算協(xié)議予以認同,是導致判決錯誤的根本原因; 公司與華普科技結算協(xié)議予以認同,,是導致判決錯誤的根本原因;一 審判決因華普科技是華普國際的控股公司,, 審判決因華普科技是華普國際的控股公司,其應承擔給負的連帶責任 違反了公司法的規(guī)定;華普大廈工程款應據(jù)實結算;請求住總公司退 違反了公司法的規(guī)定;華普大廈工程款應據(jù)實結算; 還華普國際多付的工程款,。 還華普國際多付的工程款,。
普國際的股東,面臨不簽該協(xié)議,,住總公司即不交付大廈的威脅; 普國際的股東,,面臨不簽該協(xié)議,住總公司即不交付大廈的威脅;一 審判決華普科技承擔連帶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審判決華普科技承擔連帶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華普國際提交了一份筑安裝協(xié)議, 15,, 萬元,, 的建筑安裝協(xié)議,工程款應為 15,,000 萬元,,華普國際應按此支付工 程款,住總應返還華普國際多付的工程款 20,,656 萬元,。后又提出, 程款,, 20,, 萬元。后又提出,, 結算協(xié)議中因建筑標準提高,, 結算協(xié)議中因建筑標準提高,華普國際應向住總公司支付 3,,909 萬元 的約定,,違反國家的定額標準,,屬無效條款;電貼、 的約定,,違反國家的定額標準,,屬無效條款;電貼、電權調(diào)增費的余 款應由華普國際直接支付給電力部門,, 華普國際代住總公司交付了 300 款應由華普國際直接支付給電力部門,, 華普國際代住總公司交付了 萬元的電貼費; 21,926,,002. 萬元的電貼費;華普國際自付設備款 21,,926,002.02 元(其中包括 結算協(xié)議前和結算協(xié)議后發(fā)生的)購買國產(chǎn)電梯,、空調(diào),、潔具等,未 結算協(xié)議前和結算協(xié)議后發(fā)生的)購買國產(chǎn)電梯,、空調(diào),、潔具等, 計入結算范圍,,應包含在綜合造價中,,由住總公司負擔。 計入結算范圍,,應包含在綜合造價中,,由住總公司負擔。
開發(fā)后全面負責和主持大廈工程方面的具體事務,,其承擔工 程款支付的連帶責任不違反公司法或合資企業(yè)法的有關規(guī)定; 程款支付的連帶責任不違反公司法或合資企業(yè)法的有關規(guī)定;華普科 技作為本案的被告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技作為本案的被告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結算協(xié)議簽訂前的,,結算協(xié)議訂立時已予考慮,, 結算協(xié)議簽訂前的,結算協(xié)議訂立時已予考慮,,在結算協(xié)議訂立五年 后,,華普國際提出設備款的問題,不但超出了訴訟時效,,而且違反雙 華普國際提出設備款的問題,,不但超出了訴訟時效, 方的約定;結算協(xié)議訂立后發(fā)生的款項,,均與住總公司無關,。 方的約定;結算協(xié)議訂立后發(fā)生的款項,均與住總公司無關。
當事人雙方真實 意思表示,,應認定為有效,。 意思表示,應認定為有效,。合作合同和補充合同雖然是華普科技與住 總公司簽訂的,,但華普國際成立后, 總公司簽訂的,,但華普國際成立后,華普大廈項目轉(zhuǎn)為華普國際的開 發(fā)項目,,在華普國際與住總公司開發(fā)部簽訂的項目合同中,, 發(fā)項目,在華普國際與住總公司開發(fā)部簽訂的項目合同中,,明確約定 根據(jù)住總公司與華普科技簽訂的合作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文件, 根據(jù)住總公司與華普科技簽訂的合作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文件,,在 項目建設期間以及合資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華普國際對上述合作合同及 項目建設期間以及合資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 補充合同和有關文件確認有效,, 補充合同和有關文件確認有效,由此說明華普國際作為華普大廈項目 的所有人確認了合作合同中關于華普大廈工程具體建設條款的效力,, 的所有人確認了合作合同中關于華普大廈工程具體建設條款的效力,, 并承接了合作合同中華普大廈工程建設中的權利義務, 并承接了合作合同中華普大廈工程建設中的權利義務,,華普國際由此 與住總公司形成了建筑工程發(fā)承包關系,, 與住總公司形成了建筑工程發(fā)承包關系,住總公司成為華普大廈工程 發(fā)承包關系 的承包人,,而華普國際成為華普大廈工程的發(fā)包人,,進而應是華普大 的承包人,而華普國際成為華普大廈工程的發(fā)包人,, 廈工程的付款人,, 廈工程的付款人,華普國際主張住總公司開發(fā)部與華普科技間的合作 合同因合資合同的簽訂而失效,,沒有依據(jù),。 合同因合資合同的簽訂而失效,沒有依據(jù),。
而有效,,華普國際應按結 算協(xié)議的約定住總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并支付相應的利息; 算協(xié)議的約定住總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并支付相應的利息;華普 科技與華普國際主張結算協(xié)議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應當無效,, 科技與華普國際主張結算協(xié)議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應當無效,, 沒有證據(jù),,不予支持。華普國際上訴主張華普大廈工程應據(jù)實結算,, 沒有證據(jù),,不予支持。華普國際上訴主張華普大廈工程應據(jù)實結算,, 不符合結算協(xié)議的約定;一審判決對其反訴主張予以駁回,,是適當?shù)摹?不符合結算協(xié)議的約定;一審判決對其反訴主張予以駁回,是適當?shù)摹?/p>
華普科技與住總公司簽訂的相關協(xié)議均事后經(jīng)華普國際確認,, 華普科技與住總公司簽訂的相關協(xié)議均事后經(jīng)華普國際確認,,作為合 同約定權利義務的承接者及華普大廈項目的所有人,華普國際應是完 同約定權利義務的承接者及華普大廈項目的所有人,, 有人 全的付款義務人; 全的付款義務人;一審判決以華普科技簽署了與工程有關的合同及結 算協(xié)議,,是協(xié)議約定的付款人,且該公司是華普國際的控股公司為由,, 算協(xié)議,,是協(xié)議約定的付款人,且該公司是華普國際的控股公司為由,, 判決對華普國際支付工程款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對華普國際支付工程款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 據(jù),,應予改正,。但華普科技與本案存在著密切的聯(lián)系,是本案適格的 應予改正,。但華普科技與本案存在著密切的聯(lián)系,, 被告。 被告,。
華普國際關于結算協(xié)議的約定顯失公平,, 華普國際關于結算協(xié)議的約定顯失公平,有關條款應予調(diào)整或撤銷的 日二審期間提出的,, 請求是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二審期間提出的,,即使認定其一審反訴已 包含此意思表示,該請求也早已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 包含此意思表示,,該請求也早已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根據(jù)最高人民 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 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行〉》第 73 條與住總公司入股華普國際 18%的股份是兩個完 全不同的概念,本案不存在重復計算的問題。依據(jù)合資合同,,住總公 全不同的概念,,本案不存在重復計算的問題。依據(jù)合資合同,, 18%的股份,,住總公司據(jù)此應投入多少股本金, 司在華普國際占有 18%的股份,,住總公司據(jù)此應投入多少股本金,,是 合資合同所涉及的問題,不屬本案審理范圍,。 合資合同所涉及的問題,,不屬本案審理范圍。
華普大廈項目最初是由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政府作為危改項目交由住總 華普大廈項目最初是由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政府作為危改項目交由住總 公司開發(fā)建設的,,改為華普國際的項目后, 公司開發(fā)建設的,,改為華普國際的項目后,,華普國際與政府簽訂了土 地出讓合同,由其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 地出讓合同,,由其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由此應該認定應履行向國 家繳納土地出讓金義務的是華普國際,。華普國際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家繳納土地出讓金義務的是華普國際。華普國際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合資公司內(nèi)各股東間如何負擔,,是合資公司內(nèi)部的事情,與本案無關,。 合資公司內(nèi)各股東間如何負擔,,是合資公司內(nèi)部的事情,與本案無關,。
證不予認可,, 000kva, 62. 證不予認可,,認為華普大廈的實際用電量是 5,,000kva,僅占 62.5%,, 但均沒有提供證據(jù),。 華普國際向法院提交的付款明細表明其支付的 300 但均沒有提供證據(jù)。 萬元電貼費,已經(jīng)在華普國際支付的工程款中沖抵,。 萬元電貼費,,已經(jīng)在華普國際支付的工程款中沖抵。
關于華普國際提出自付設備款應包
含在綜合造價中的主張,, 關于華普國際提出自付設備款應包含在綜合造價中的主張,,結算協(xié)議 包含在綜合造價中的主張 簽訂前發(fā)生的設備款,屬于變更結算協(xié)議的內(nèi)容,,本院不予支持;結 簽訂前發(fā)生的設備款,,屬于變更結算協(xié)議的內(nèi)容,本院不予支持; 算協(xié)議簽訂后發(fā)生的設備款,,不屬本案審理范圍,, 算協(xié)議簽訂后發(fā)生的設備款,不屬本案審理范圍,,華普國際可依法另 尋途徑解決,。 尋途徑解決。
雙方根據(jù)合作合同所確定的投資比例,, 雙方根據(jù)合作合同所確定的投資比例,,在結算協(xié)議中對各自應承擔的 工程款進行了結算,其中包括了工程總款,、差額補償,、 工程款進行了結算,其中包括了工程總款,、差額補償、政府稅費等整 個華普大廈的費用,,而非僅指建筑安裝費用,, 個華普大廈的費用,而非僅指建筑安裝費用,,住總公司依據(jù)結算協(xié)議 起訴追索工程款,,也是針對整個華普大廈工程而言; 起訴追索工程款,也是針對整個華普大廈工程而言;華普國際與住總 公司之間是建筑承包關系,, 公司之間是建筑承包關系,,住總公司與住總?cè)局g是工程分包關 系,兩者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應依據(jù)各自間的合同進行認定和處 兩者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應依據(jù)各自間的合同進行認定和處 理。華普國際依據(jù)住總公司與住宅三公司間的合同,,主張華普國際多 華普國際依據(jù)住總公司與住宅三公司間的合同,, 付工程款,,住總公司應予退還,本院不予支持,。 付工程款,,住總公司應予退還,本院不予支持,。
變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999) 二,、 變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999)高民初字第 187 號民事判決第 一項、第二項為: 一項,、第二項為:華普國際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給付住總公 13,, 司工程款 13, 萬元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chǎn)貸款利率自 1997 288 日起計算的利息,。 年 8 月 1 日起計算的利息,。
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共計 1,,739,,290 元,由華普國際承擔 l,,217,, 一審、 739,, 217, 521,, 896,, 503 元,住總公司承擔 521,,787 元;反訴案件受理費共計 896,,623 元由華普國際負擔。 元由華普國際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劉竹梅
審判員 張 章
審判員 于曉白
1.
贈與合同糾紛案例
2.
借款擔保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的案例分析
3.
合同糾紛法律
4.
租賃合同糾紛
5.
勞務合同糾紛
6.
轉(zhuǎn)讓合同糾紛
7.
借款合同糾紛
8.
贈與合同糾紛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二
運輸
合同
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交通運輸合同糾紛相關案例分析,。內(nèi)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chǎn)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jīng)辦人李某,。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jù),,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xx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jīng)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fā)現(xiàn)集裝箱后面調(diào)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diào)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溫度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nèi)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谑心撤ㄔ禾崞鹪V訟,稱: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fā)運海南產(chǎn)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jīng)鐵路部門檢驗發(fā)現(xiàn)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jīng)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nèi)),現(xiàn)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shù)?,原告的貨物損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谑心撤ㄔ簩徖碚J為:
20xx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內(nèi)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李某的經(jīng)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nóng)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guī)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xx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xx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j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420xx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fā)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斑\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yè)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shù)拿袷仑熑?。企業(yè)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jīng)營過程中產(chǎn)生的,,這種經(jīng)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企業(yè)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yè)是風險作業(yè),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fā)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diào)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shù)谋Wo?!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背羞\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zhì),,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guī)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案情:
原告(反訴被告)訴稱并辯稱:20xx年4月28日,我方與旅游公司簽訂了“租車
協(xié)議書
”,,約定我方租11輛汽車給對方,。簽約后,對方付了17.3萬元,,余款承諾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對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執(zhí)行協(xié)議。我方準時提供租用車輛,。5月14日,,我方到對方處索取余款,對方交給我方現(xiàn)金3.7萬元及投訴信,、醫(yī)療費收據(jù),,被我方拒絕。后對方以乘車途中因司機急剎車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機煽動客人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車輛在運行中乘客擅自走動導致扭傷,后果自負,。對方以種種借口拒付是違約行為,。請求判令對方支付所欠的租車款4.3萬元及違約金1萬元。被告(反訴原告)辯稱并反訴稱:按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約定,,對方必須準時提供租用車,,確保行車安全,合同約定5月1日晚上12時到達???,可是由于租用的6號車出故障,致使車隊于次日凌晨5時才到達???。而10號車在高速行駛而前方又無障礙的情況下緊急剎車,導致一名導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傷,。在三亞市由于1號車駕駛員在索要回扣等無理要求沒滿足的情況下,,煽動游客不按原定計劃去購物點購物,,并將旅游團帶至不在計劃之內(nèi)的景點。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門峽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團費?,F(xiàn)我方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2萬元,,承擔導游的醫(yī)療費920元,,2262元的門票及23846元。
事實:
??谑姓駯|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查明:旅游公司與汽運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簽訂“租車協(xié)議書”一份,,約定旅游公司向汽運公司租用11輛空調(diào)大巴車,每輛2.3萬元;汽運公司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簽訂協(xié)議時,,旅游公司先付1萬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時起交清,,否則沒收定金,,取消租車協(xié)議;汽運公司于5月1日12時10分在廣西北海火車站接站,,于晚上12時前到達??冢廛嚂r間至5月5日;汽運公司必須遵守協(xié)議,,必須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遲到,不得無理取鬧,,如有違反,,雙杯返還定金。簽約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萬元的定金和8萬元租車費,。因旅游公司未按時付清全部款項,故致函汽運公司稱,,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運公司在從北海至??诘男谐讨?,因一輛車發(fā)生故障,致使整個團隊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到達???。另有一輛車在行駛中急剎車,致使一名導游郭某受傷,。行程結束后,,汽運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萬元,,同時交投訴信一份,、醫(yī)療費單據(jù)給汽運公司,汽運公司表示拒絕。5月25日汽運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萬元未果的情況下,,向本院起訴,。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旅游公司認為不付余款給汽運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尚欠該公司團費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東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協(xié)議中的“甲方在旅游購物點的停車費和購物回扣均歸乙方所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無效外,,其余內(nèi)容均合法,。簽約后,,旅游公司致函汽運公司稱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運公司對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汽運公司未按約定時間抵達海口及造成游客損傷,,屬違約行為,,旅游公司亦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為同樣違約,。因此,旅游公司亦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所付之定金應折抵租車款,。因汽運公司的違約造成旅游公司的損失大于約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運公司因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團費23846元和醫(yī)療費920元,共計24766元的損失的請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請求汽運公司賠償不按要求所去景點而增加支出2262的費用,不予支持,。
解說:
1,、本案表面看起來是一起汽車租用合同糾紛,,其實是一起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本案原告汽運公司與被告簽訂了一份“租車協(xié)議”,約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車按規(guī)定的路線運送客人,,司機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須保證在指定的時間內(nèi)將被告的乘客運送到指定的地點,,因此,雙方之間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關系,。
2,、本案雙方簽訂合同以后,該運輸合同是否成立了呢?從我國有關運輸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來看,,一般都規(guī)定運輸合同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運輸行業(yè)一般也認為運輸合同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運費或購買客票為條件,,因此,從有利于保證運輸和行業(yè)的正常秩序,,保護合同雙方的長遠利益出發(fā),,一般都將運輸合同視為諾成性合同。合同當然成立,。
3,、根據(jù)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運輸費用,,原告應當按照約定的運輸路線將旅客運到約定地點,,但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給被告造成了損失;另外原告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緊急剎車導致旅客受傷事件,,未能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義務,,違反了旅客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經(jīng)履行完畢運輸旅客的義務后拖欠部分運輸費用也是沒有道理的,,其行為同樣違約。法院正確認定和劃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責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決,。
交通運輸合同糾紛案例:北京首例索賠第三者險案今宣判人保敗訴
今天上午9時20分,本市首例機動車車主向行人賠償后,,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案宣判,。朝陽法院判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營業(yè)部賠償車主周某4萬元。
法院認定,,周某所投保的車輛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屬于保險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險的承保范圍之內(nèi)。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guī)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宣判后,,保險公司的應訴代表當即表示要上訴,并稱人保不應成為法規(guī)沖突中的犧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駕駛起重車在朝陽區(qū)姚家園路平房附近將騎車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陽交通隊出具責任認定書,,稱事故發(fā)生前雙方進入路口時的信號燈狀態(tài)無法查證,,故車禍原因無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全責。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車主劉某與死者家屬達成損害賠償調(diào)解書,,劉某賠償對方10萬元。但此后劉某找到中國人保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賠4萬元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沒有事故責任”為由拒絕,。
在此案開庭審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先行賠償。該辦法將于20xx年1月1日施行,。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三
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chǎn)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jīng)辦人李某,。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jù),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xx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jīng)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fā)現(xiàn)集裝箱后面調(diào)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diào)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溫度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nèi)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訴訟,,稱: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fā)運海南產(chǎn)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jīng)鐵路部門檢驗發(fā)現(xiàn)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jīng)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nèi)),,現(xiàn)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shù)模娴呢浳飺p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谑心撤ㄔ簩徖碚J為:
20xx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內(nèi)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李某的經(jīng)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nóng)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guī)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xx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xx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j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420xx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fā)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斑\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yè)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shù)拿袷仑熑?。企業(yè)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jīng)營過程中產(chǎn)生的,,這種經(jīng)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企業(yè)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yè)是風險作業(yè),,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fā)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diào)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shù)谋Wo,。《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背羞\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zhì),,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guī)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四
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運輸合同大多是格式條款合同,。
今天本站小編將與大家分享:運輸合同糾紛案例解析?;具體內(nèi)容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qū)Υ蠹矣兴鶐椭?
管轄上,,有管轄權的地方可能有四個:被告所在地,、運輸始發(fā)地、運輸目的地,。因為根據(jù)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lián)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fā)生在某一運輸區(qū)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qū)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單式聯(lián)運的情況下,,可能突破合同的相對性發(fā)生連帶責任,,于是可有兩個被告,亦即可能有兩個被告所在地,。另外,法律并未規(guī)定貨物必須實際運輸了才可適用始發(fā)地與目的地管轄,。
如上所述,,單式聯(lián)運下產(chǎn)生連帶責任,。實際上這種情況還是相當普遍的,多數(shù)運輸公司都是將貨物又交由他人運輸,。很多運輸公司就是一種代理公司或負責配貨的信息部,。所以,,這時,可根據(jù)管轄或執(zhí)行的方便而選擇被告,,只起訴第一承運人的情況也很常見。
這類糾紛有一個現(xiàn)象很有意思:即按合同法,,托運人才是合同當事人,。收貨人不是,類似于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因此收貨人收不到貨的情況下,,仍只能由托運人起訴,。但是我們注意到:在收貨人與托運人是買賣關系時(這種情況占多數(shù)),如為代辦托運(亦很常見),,則一旦貨交承運人,交付即完成,,風險即轉(zhuǎn)移,。之后無論發(fā)生什么情況,,無損托運人利益。所以,,在出現(xiàn)貨物丟失等情況時,受損的是收貨人,,可是卻只有托運人能起訴,。當然,,這在理論上仍有爭議,但通說如此,。
另外,如前所述,,有不少運輸公司并不實際組織運輸,而是轉(zhuǎn)手由他人運輸,。所以可能會主張其只是代理人,與托運人之間是委托關系,,而委托關系是過錯責任。這需要根據(jù)托運單來確定,,一般情況下這樣的運輸公司出具的仍然是標準的托運單,,因而主張按委托代理處理沒有事實依據(jù),。我們可以通過比較委托關系與運輸關系來區(qū)分這一點。還有一點,,就算該公司只有貨運代理的經(jīng)營范圍亦不影響,因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的解釋,,公司超越經(jīng)營范圍簽訂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仍然有效。
在貨物丟失或受損的情況下,,有兩種案由可供選擇,。托運人作為合同當事人按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起訴,,或由貨物所有人(經(jīng)常是收貨人,如上所分析)按侵權糾紛起訴,。但在后一種情況下,只能選擇貨物在其手中受損的承運人起訴,。(當然,,如果是被第三人損壞,,也可起訴該第三人)作侵權糾紛起訴時,除管轄,、原被告均有不同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歸責責任不同,。侵權糾紛是過錯責任。而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所以如果不能證明確屬被告過錯(比如貨物被冒領,被偷),,或原告亦有過錯時,,按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起訴較為有利,。
根據(jù)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在此三種免責事由之外的任何情形,承運人均需賠償,,包括貨物被盜,、車禍,、被冒領、不知原因的丟失等情形,。
一是是否能證明貨物價值。一般而言,,證據(jù)主要有收貨人與托運人之間的
買賣合同
等書證,,收貨人向托運人給付貨款的收據(jù)或發(fā)票,,再與托運單上的內(nèi)容相對照,,如果吻合,則證據(jù)基本足夠,。如果沒有貨款收據(jù)或發(fā)票,在起訴前不妨叫當事人開具一張(當然,,不是造假)。二是托運單上的免責條款問題。幾乎目前所有的托運單上均有免責條款,,寫明自己買保險,如出事,,賠款不超過運費的三倍云云。但也可以說幾乎所有司法實踐均否定了這種格式條款,。其違法之處有這些:1、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三條,,免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在承運人有重大過錯時,,顯然無效。2,、違反關于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上述免責條款顯然屬于免除己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同時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了公平原則及提供方需以合理方式提請對方注意,,這也有可能被違反,。
至于要求托運人買保險顯然無理,。略作幾點辯駁:1、托運人在很多情況下,,對貨物沒有可保利益(如上述代辦托運的情況下)2,、買不買保險是托運人跟保險公司之間的事,不影響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責任,,就算買了保險,別忘了保險公司還有追償權;3,,不妨舉個例子,。假如甲對乙說:我打壞你的東西可以不賠,。這顯然無理。但假如甲對乙說:你應該給你的財產(chǎn)上保險,。這樣我打壞你的東西你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我不賠,。這是不是同樣荒謬呢?而前述免責條款何其相似。
由此可見,,如果承運人要規(guī)避風險,靠上述免責條款是不行的,,必須選擇其他途徑:1,、最簡單的當然是購買責任保險;2,,在托運單上要求托運人詳細列明貨物及價格,這會對其要求索賠構成約束;3,,在2的基礎上,保價運輸是目前最常用的手段,。因保價運輸對托運人與承運人是公平的,貨物價值越大,,承運人的風險越大,因此托運人需支付更多運費,,這體現(xiàn)了權利與義務一致的原則,所以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認可,。當然,保價條款同樣是格式條款,,應當遵循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以合理的方式提請托運人注意,,應該讓托運人在該條款處簽字。
最后補充一點,,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證明已履行合同義務由債務人一方負責,,因此如果承運人無法舉出證據(jù)證明收貨人已收到貨,,則視為未收到貨,。所以承運人一方應有基本的收貨手續(xù),一般而言,,應由收貨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名,。當然,如果有貨物回單是最好的,,但這比較麻煩。生活實際中,,有一些小貨運部甚至毫無收貨手續(xù),,只是打個電話叫收貨人來領貨即可,,這是有極大的風險的。一旦收貨人不承認,,僅憑電話記錄證明力是極其有限的,。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五
案情:
原告(反訴被告)訴稱并辯稱:20xx年4月28日,,我方與旅游公司簽訂了“租車協(xié)議書”,約定我方租11輛汽車給對方,。簽約后,,對方付了17.3萬元,余款承諾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對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執(zhí)行協(xié)議。我方準時提供租用車輛,。5月14日,,我方到對方處索取余款,,對方交給我方現(xiàn)金3.7萬元及投訴信、醫(yī)療費收據(jù),,被我方拒絕。后對方以乘車途中因司機急剎車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機煽動客人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車輛在運行中乘客擅自走動導致扭傷,,后果自負。對方以種種借口拒付是違約行為,。請求判令對方支付所欠的租車款4.3萬元及違約金1萬元。
被告(反訴原告)辯稱并反訴稱:按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約定,,對方必須準時提供租用車,確保行車安全,,合同約定5月1日晚上12時到達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號車出故障,致使車隊于次日凌晨5時才到達??凇6?0號車在高速行駛而前方又無障礙的情況下緊急剎車,,導致一名導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傷,。在三亞市由于1號車駕駛員在索要回扣等無理要求沒滿足的情況下,,煽動游客不按原定計劃去購物點購物,并將旅游團帶至不在計劃之內(nèi)的景點,。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門峽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團費?,F(xiàn)我方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2萬元,,承擔導游的醫(yī)療費920元,,2262元的門票及23846元。
事實:
??谑姓駯|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查明:旅游公司與汽運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簽訂“租車協(xié)議書”一份,,約定旅游公司向汽運公司租用11輛空調(diào)大巴車,,每輛2.3萬元;汽運公司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簽訂協(xié)議時,,旅游公司先付1萬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時起交清,,否則沒收定金,取消租車協(xié)議;汽運公司于5月1日12時10分在廣西北?;疖囌窘诱荆谕砩?2時前到達???,租車時間至5月5日;汽運公司必須遵守協(xié)議,,必須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遲到,,不得無理取鬧,如有違反,,雙杯返還定金,。簽約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萬元的定金和8萬元租車費,。因旅游公司未按時付清全部款項,故致函汽運公司稱,,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運公司在從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輛車發(fā)生故障,致使整個團隊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到達??凇A碛幸惠v車在行駛中急剎車,,致使一名導游郭某受傷,。行程結束后,,汽運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萬元,,同時交投訴信一份、醫(yī)療費單據(jù)給汽運公司,,汽運公司表示拒絕,。5月25日汽運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萬元未果的情況下,,向本院起訴。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旅游公司認為不付余款給汽運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尚欠該公司團費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東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協(xié)議中的“甲方在旅游購物點的停車費和購物回扣均歸乙方所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無效外,其余內(nèi)容均合法。簽約后,,旅游公司致函汽運公司稱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運公司對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汽運公司未按約定時間抵達??诩霸斐捎慰蛽p傷,屬違約行為,,旅游公司亦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為同樣違約,。因此,旅游公司亦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所付之定金應折抵租車款。因汽運公司的違約造成旅游公司的損失大于約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運公司因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團費23846元和醫(yī)療費920元,,共計24766元的損失的請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請求汽運公司賠償不按要求所去景點而增加支出2262的費用,不予支持,。
解說:
1,、本案表面看起來是一起汽車租用合同糾紛,,其實是一起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本案原告汽運公司與被告簽訂了一份“租車協(xié)議”,約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車按規(guī)定的路線運送客人,,司機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須保證在指定的時間內(nèi)將被告的乘客運送到指定的地點,因此,,雙方之間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關系。
2,、本案雙方簽訂合同以后,,該運輸合同是否成立了呢?從我國有關運輸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來看,一般都規(guī)定運輸合同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運輸行業(yè)一般也認為運輸合同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運費或購買客票為條件,,因此,從有利于保證運輸和行業(yè)的正常秩序,,保護合同雙方的長遠利益出發(fā),一般都將運輸合同視為諾成性合同,。合同當然成立,。
3,、根據(jù)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運輸費用,,原告應當按照約定的運輸路線將旅客運到約定地點,,但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給被告造成了損失;另外原告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緊急剎車導致旅客受傷事件,未能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義務,,違反了旅客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經(jīng)履行完畢運輸旅客的義務后拖欠部分運輸費用也是沒有道理的,,其行為同樣違約。法院正確認定和劃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責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決。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六
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__)遼0105民初2902號
原告邢旭,。
委托代理人鄭潔,,系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
經(jīng)營者孫彤,。
委托代理人羅樹賢,系沈陽正興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第三人冉宇,。
原告邢旭與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以下簡稱“合紅星服務部”)、第三人冉宇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__年4月19日受理后,,依法由本院審判員關然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判,于20__年6月2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邢旭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合紅星服務部經(jīng)營者孫彤及其委托代理人羅樹賢到庭參加了訴訟,第三人冉宇經(jīng)本院依法送達未到庭參加訴訟,,現(xiàn)本案現(xiàn)已缺席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辦理退車手續(xù),,判令被告退還購車款98,000元、保險費1,949元,、購買真皮座椅費用1,600元,,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及理由略,詳見起訴狀,。
被告合紅星服務部答辯稱,不同意返車輛,,按照機動車交易協(xié)議書履行。20__年3月6日雙方簽訂協(xié)議,起訴日期是3月28日,,按照協(xié)議已經(jīng)超過約定的時間,,超過訴訟時效,。不同意退還購車款,訴訟費有原告承擔,。
第三人未到庭答辯。
經(jīng)審理查明,,20__年3月6日,,原告邢旭(乙方)在被告合紅星服務部(甲方)購買了遼a凌派牌黑色車輛一臺(車架號:lhggj565xe2135211,、發(fā)動機號:2156707)。約定價款為98000元整,,雙方簽訂了機動車交易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對車輛型號,、價款及雙方權利義務進行約定,在備注處,,被告合紅星服務部填寫了“甲方保證此車無重大事故無水淹”。當日,,原告向被告交納了購車款98,000元,,車輛由第三人冉宇過戶至原告邢旭名下,。原告以被告隱瞞了車輛發(fā)生重大事故的事實為由,要求被告退還車款未果,,故于20__年4月19日訴至我院,。
另查,,20__年12月29日,第三人冉宇因雪天發(fā)生側(cè)滑,,導致其駕駛的遼a車輛撞到路兩旁的大樹致使車輛發(fā)生損壞,,后第三人冉宇自行到汽車修理廠更換了兩側(cè)前車門、安全氣囊,、擋風玻璃等部件,總計花費修車費用25000余元,。
上述事實,,有原、被告提供的機動車交易協(xié)議書,、交易明細表、機動車所有權證書,、車輛行駛證,、保險單及保險費收據(jù),、錄音資料在卷予以佐證,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車輛買賣協(xié)議的簽訂主體是原告與被告合紅星服務部,,被告合紅星服務部作為經(jīng)營車輛買賣的個體工商戶,對車輛情況的認知有專業(yè)的經(jīng)驗,,在銷售二手車輛過程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的履行告知義務,。原告購買的車輛發(fā)生事故后更換過安全氣囊、前車門等重要部件,,屬于重大事故,,事故后果會直接影響到原告購買行為的意思表示,,被告應該將車輛事故的真實情況如實地告知給原告。現(xiàn)被告隱瞞車輛事故損害的行為,,已經(jīng)嚴重影響了原告對車輛真實情況的認知,,被告隱瞞車輛事故信息系欺詐行為,其與原告訂立的車輛買賣協(xié)議系可撤銷的買賣合同,,合同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故原告主張要求被告退還購車費用98,000元,、返還購買車輛的訴訟請求,正當合理,、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關于被告抗辯車輛事故不屬于重大事故的意見,因雙方對重大事故沒有明確定義,,按照日常生活法則根據(jù)車輛原值,,對比車輛實際損失,,本院認為車輛上述事故已經(jīng)實際構成了重大事故,故本院對被告抗辯稱不屬于重大事故的意見不予采納,。
關于原告主張被告返還保險費1949元的訴訟請求,,因原告主張的保險費并非強制性交納,,系原告自主選擇購買的,且其實際享有了保險帶來的保險利益,,故保險費用應由其自行與保險公司協(xié)商退還,對原告主張被告返還保險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關于原告主張被告返還其購買真皮座椅費用1600元的訴訟請求,,因原告購買車輛后自行更換真皮座椅,,系其自主行為,且該車輛原告已經(jīng)實際使用近三個月,,結合原告實際享有了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利益,,本院對原告主張真皮座椅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第三人冉宇經(jīng)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對其舉證,、質(zhì)證權利的放棄,本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
一,、被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自本判決確定的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退還原告邢旭購車款98,000元,。
二、原告邢旭在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返還購車款同時將遼a凌派牌黑色車輛退還給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車架號:lhggj565xe2135211,、發(fā)動機號:2156707),同時,,原告邢旭配合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xù),過戶費用由被告承擔,。
三,、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125元(原告已交付),,由被告沈陽市皇姑區(qū)合紅興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部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關然
20__年七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 ?李寧
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例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教育基金會
為弘揚中華文化,促進______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加強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贈,,經(jīng)協(xié)商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捐贈
現(xiàn)金:____________(人民幣/其它)(大寫)給乙方,。
動產(chǎ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數(shù)量、質(zhì)量,、價值)
不動產(chǎ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不動產(chǎn)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贈與財產(chǎn)用途(是/否具體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贈與財產(chǎn)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約定期限內(nèi)將贈與財產(chǎn)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xù),。
2.乙方收到甲方贈與財產(chǎn)后,,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并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chǎn)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復。
第五條乙方有權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chǎn),,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chǎn)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乙方根據(jù)國家和______教育基金會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甲方相應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本協(xié)議經(jīng)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教育基金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1.
贈與合同糾紛
2.
合同糾紛案例
3.
贈與合同案例分析
4.
贈與合同法案例分析
5.
借款擔保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的案例分析
6.
贈與圖書贈與合同
7.
轉(zhuǎn)讓合同糾紛
8.
合同糾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