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diào)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guān)系。優(yōu)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暮贤姆段哪0澹M軌驇偷侥銌?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一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批注,、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有關(guān)的投保文件,、聲明,、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gòu)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凡持有效機票乘坐客運航班班機的旅客,,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者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1.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3.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4.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認可的醫(yī)院住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住所地社會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醫(yī)療費用,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的10%的限額內(nèi),,按其實際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5.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一次或者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其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y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5.戰(zhàn)爭、沖突,、暴亂或叛亂;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被保險人乘坐非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遭受意外傷害;
8.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五條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持本合同約定航班班機的有效機票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二,、被保險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乘等效航班班機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0,,000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元。
二,、保險費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交清,,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第七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quán),。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四,、殘疾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八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
5.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六,、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七,、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前申請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后,,或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在該航班起飛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出解除合同申請,,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投保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被保險人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的有效證明(若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
三,、解除合同時,,本公司在扣除所交保險費10%的手續(xù)費后退還所交的保險費。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2.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險單簽發(fā)地有管轄權(quán)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釋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等效航班:是指由于各種原因由航空公司為約定航班所有旅客調(diào)整的班機或被保險人經(jīng)航空公司同意對約定航班改簽并且起始港和目的港與原約定航班相同的班機。
戰(zhàn)爭:是指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為了一定的政治、經(jīng)濟目的而進行的斗爭,以政府宣布為準,。
沖突:是指國家或民族之間在一定范圍內(nèi)的對抗,,以政府宣布為準。
暴亂:是指破壞社會秩序的騷動,,以政府宣布為準,。
甲方:
乙方:
時間: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二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批注,、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有關(guān)的投保文件、聲明,、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gòu)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一、凡持有效機票乘坐客運航班班機的旅客,,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者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1.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3.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4.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認可的醫(yī)院住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住所地社會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醫(yī)療費用,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的10%的限額內(nèi),,按其實際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5.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一次或者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其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y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5.戰(zhàn)爭、沖突,、暴亂或叛亂;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被保險人乘坐非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遭受意外傷害;
8.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五條 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持本合同約定航班班機的有效機票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二,、被保險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乘等效航班班機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第六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0,,000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元。
二,、保險費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交清,,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quán),。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四、殘疾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
5.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六,、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七,、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前申請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后,,或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在該航班起飛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出解除合同申請,,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投保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被保險人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的有效證明(若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
三,、解除合同時,,本公司在扣除所交保險費10%的手續(xù)費后退還所交的保險費。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2.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險單簽發(fā)地有管轄權(quán)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釋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等效航班:是指由于各種原因由航空公司為約定航班所有旅客調(diào)整的班機或被保險人經(jīng)航空公司同意對約定航班改簽并且起始港和目的港與原約定航班相同的班機,。
戰(zhàn)爭:是指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為了一定的政治,、經(jīng)濟目的而進行的斗爭,以政府宣布為準,。
沖突:是指國家或民族之間在一定范圍內(nèi)的對抗,,以政府宣布為準。
暴亂:是指破壞社會秩序的騷動,,以政府宣布為準,。
甲方:
乙方:
時間: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三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nèi)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內(nèi)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lǐng)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shù)及其他內(nèi),、外科手術(shù)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一)飛機:人民幣50萬元;
(二)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三)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四)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六章 保險費
第七條 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第七章 保險期間
第八條 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八章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guān)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 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nèi)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diào)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zhì),、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guī)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guān)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nèi)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quán)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guān)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guān)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司法機關(guān)出具的殘疾鑒定診斷書;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quán)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guān)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guān)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guān)的證明資料,,以提出索賠申請。
第十三條 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二條所列的相關(guān)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shù)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發(fā)生日起失蹤,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將根據(jù)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nèi)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五條 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六條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quán),。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jīng)其監(jiān)護人同意,。
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第十一章 爭議處理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gòu)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gòu)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 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釋義
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gòu),。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quán)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乘坐:從乘客雙腳踏入機艙,、車廂或甲板時開始,,至乘客離開機艙、車廂或甲板時終止,。
交通工具:指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傾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與其他物體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衛(wèi)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準。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fā)現(xiàn)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四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gòu)成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批注,、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有關(guān)的投保文件、聲明,、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gòu)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一、凡持有效機票乘坐客運航班班機的旅客,,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者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認可的醫(yī)院住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住所地社會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醫(yī)療費用,,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的10%的限額內(nèi),按其實際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五,、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一次或者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其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y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五,、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險人乘坐非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遭受意外傷害;
八,、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五條 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持本合同約定航班班機的有效機票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二、被保險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乘等效航班班機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第六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0,000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0,00元,。
二、保險費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交清,,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quán),。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殘疾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幾明書,;
5.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六,、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五
第一章?_____合同的構(gòu)成
第一條?本_____合同由_____條款,、投保單、_____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_____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圍
第二條?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_____合同的被_____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_____人本人,、對被_____人有_____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_____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_____責任
第三條?在_____期間內(nèi),被_____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nèi)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_____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_____金:
(一)被_____人自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_____人按本_____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_____金額給付意外身故_____金,對該被_____人的_____責任終止,。
(二)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內(nèi)因同一原因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人身_____殘疾程度與_____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_____金額給付殘疾_____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_____人給付各項殘疾_____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_____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_____金,。
2.被_____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lǐng)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_____金者,,_____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_____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_____金,。
第四章?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_____人殘疾,、身故的,_____人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_____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_____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_____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_____人接受整容手術(shù)及其他內(nèi),、外科手術(shù)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_____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_____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_____人也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二)被_____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_____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五)被_____人患有艾滋?。╝ids)或感染艾滋病_____(hiv)期間。
第五章?_____金額
第六條?_____金額是_____人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的最高限額,。_____金額按份計算,,每份_____的累計_____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_____金額如下:
(一)飛機:人民幣50萬元,;
(二)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三)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四)船舶:人民幣20萬元;
_____金額由投保人和_____人約定,,并在_____單中載明,,但同一被_____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_____。
_____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六章?_____費
第七條?_____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_____費,。
第七章?_____期間
第八條?_____期間為一年,,以_____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八章?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_____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_____人有權(quán)解除本_____合同,,且不退還_____費,。對于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_____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達____費率的,_____人有權(quán)解除本_____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_____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_____費。
第十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投保人未通知的,_____人按本_____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guān)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_____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發(fā)生本_____合同_____責任范圍內(nèi)的事故后,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_____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nèi)通知_____人,。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_____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diào)查等費用,,應由被_____人承擔。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zhì),、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索賠申請人向_____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_____人未及時提供有關(guān)單證,,導致_____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nèi)容的,_____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
(一)被_____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通知書,;
2._____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6.被_____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quán)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guān)證明文件,;
8.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guān)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_____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通知書;
2._____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_____人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司法機關(guān)出具的殘疾鑒定診斷書;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quán)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guān)證明文件;
7.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guān)的證明和資料,。
第十三條?_____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_____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二條所列的相關(guān)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_____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nèi),,履行給付_____金義務;對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_____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_____責任的而給付_____金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_____人應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shù)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四條?在_____期間內(nèi),,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發(fā)生日起失蹤,,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_____人將根據(jù)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_____金,。但若被_____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被_____人生還后30日內(nèi)退還_____人支付的身故_____金。
第十五條?索賠申請人對_____人請求_____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_____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六條?訂立本_____合同時,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_____金受益人,。身故_____金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_____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quán),。
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以變更身故_____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_____人,,由_____人在本_____合同上批注,。身故_____金受益人變更若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_____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jīng)被_____人書面同意。
被_____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jīng)其監(jiān)護人同意,。
本_____合同殘疾_____金的受益人為被_____人本人,,_____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第十一章?爭議處理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_____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_____單載明的_____機構(gòu)_____,。_____單未載明_____機構(gòu)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_____協(xié)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_____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本_____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釋義
本_____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_____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_____合同的中國人民_____公司各分支機構(gòu),。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_____合同的身故_____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_____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_____金請求權(quán)的其他自然人,,就本_____合同殘疾_____金而言是指被_____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乘坐:從乘客雙腳踏入機艙,、車廂或甲板時開始,,至乘客離開機艙、車廂或甲板時終止,。
交通工具:指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傾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與其他物體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六
投保單位
被保險人人數(shù)
人(另附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
被保險人的受益人
按所附被保險人名單中所填明的受益人為依據(jù)
保險金額總數(shù)
人民幣(大寫)……………………
保險費率
每年每仟元元角
保險費
人民幣(大寫)……………………
保險期限
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至
被保險人從事主要工種
備注
每一被保險人附加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金額元,。
投保單位簽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七
保險合同的構(gòu)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qū)Ρ槐kU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lǐng)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裸位金石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lǐng)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卞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 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shù)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shù)及其他內(nèi),、外科手術(shù)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shù)比賽,、摔跤比賽幾,,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 的詢間,,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障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一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guān)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nèi)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diào)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zhì),、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三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nèi)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guān)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nèi)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八
本公司根據(jù)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和投保單的各項內(nèi)容,承保被保險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特訂立本保險單,。
投保單位
被保險人人數(shù)
人(詳附被保險人名單)
保險金額總數(shù)
人民幣(大寫)……………………
保險費率
每仟元元角
保險費
人民幣(大寫)……………………
保險期限
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特別約定
投保單位簽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三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篇九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批注,、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有關(guān)的投保文件、聲明,、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gòu)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凡持有效機票乘坐客運航班班機的旅客,,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者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1.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3.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4.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認可的醫(yī)院住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住所地社會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醫(yī)療費用,,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的10%的限額內(nèi),,按其實際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5.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一次或者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其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y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5.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被保險人乘坐非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遭受意外傷害;
8.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五條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持本合同約定航班班機的有效機票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二,、被保險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乘等效航班班機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0,000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元。
二,、保險費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交清,,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第七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quán),。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四、殘疾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八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
5.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等有關(guān)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guān)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六,、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七,、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前申請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在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后,,或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在該航班起飛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出解除合同申請,,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投保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被保險人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的有效證明(若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
三、解除合同時,,本公司在扣除所交保險費10%的手續(xù)費后退還所交的保險費,。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2.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險單簽發(fā)地有管轄權(quán)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釋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等效航班:是指由于各種原因由航空公司為約定航班所有旅客調(diào)整的班機或被保險人經(jīng)航空公司同意對約定航班改簽并且起始港和目的港與原約定航班相同的班機,。
戰(zhàn)爭:是指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為了一定的政治,、經(jīng)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以政府宣布為準,。
軍事沖突:是指國家或民族之間在一定范圍內(nèi)的武裝對抗,,以政府宣布為準。
暴亂:是指破壞社會秩序的武裝騷動,以政府宣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