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yōu)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租用房號:
____________賓館______樓______室,共______間房,。
第二條租約: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年______個月______天。
第三條房租價格: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價為_______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預付租金: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預付______個月______天,,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事項:
除預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費用可簽單入帳,,月結一次。乙方應于每月月終(30日前)前來前廳部辦理結算,,以付清當月全部帳目,,與此同時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續(xù)住預付租金,否則作為自動退房處理,。賓館有權把該房的物品遷移至行李庫保存,,待領,并終止協(xié)議,,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條優(yōu)惠項目:
乙方可憑本飯店長住房房卡享受下列優(yōu)惠條件:
1、免費早餐(時間______時至______時),,各餐廳均可,。
2、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務中心各項服務均可獲______%的優(yōu)惠。
4,、洗衣可獲______%的優(yōu)惠,。
5、在各餐廳,、咖啡廳和酒吧用餐,,均可獲______%的優(yōu)惠。
6,、卡拉ok可獲______%的優(yōu)惠,。
7、免費贈送當日報刊,。
8,、免費登記或確認車、船票和飛機票(航空公司手續(xù)費除外),。
9,、凡經常住房訂房者,其房費可獲20%的優(yōu)惠,。
第七條所租客房未經飯店前廳部同意
不能分租或轉租他人,。
第八條乙方在賓館內住宿,必須向服務臺出示有效護照或居留證件,,并填寫住宿登記表
乙方短期外出,,須通知服務臺,返回賓館時應當重新到服務臺辦理入住手續(xù),。乙方在外出期間,,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該長包房時,,請事先通知甲方并憑乙方書面證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證件到服務臺辦理來賓住宿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客房內增住其他客人須經賓館前廳部同意并到服務臺辦理住宿登記手續(xù)。
客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內嚴禁使用電爐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如因乙方使用
保護不當而造成客房建筑,、設備的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租約期滿
在當時房價及上述各條款沒有更改的情況下,,同時雙方也無其他異議時,,本協(xié)議書可自動延長一年。期滿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應在協(xié)議終止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各方并立即辦理退房協(xié)議手續(xù),,否則作續(xù)租辦理,。乙方如在租約(合同)期內退房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銷售部,否則應補償賓館15天的空房費,。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
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二
房屋租賃產生了相關糾紛的,,是可以合同雙方先進行協(xié)商的,協(xié)商不成的,,是可以前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的,,從而通過法院的審理判決來解決處理的。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xié)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房屋租賃糾紛發(fā)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yōu)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訴訟,。有些租賃糾紛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將房屋租賃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
1,、租金違約糾紛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長期拖欠租金,惡意拖欠,,承租人違約導致糾紛等,。這是房屋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在房屋租賃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xié)議,,或租賃合同對租金、租期的約定不明確或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出租方與承租方出現糾紛,。有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賃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賃出租人要求終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損害賠償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房屋損壞賠償糾紛
這多數是房屋租賃承租人在裝修或者使用過程中由于自己的過錯致使房地產受到損毀,,也有是房屋租賃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2)人身財物損害賠償糾紛
由于房屋租賃出租房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護措施不當,,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物損害的,,對于出租人是否承擔責任,,責任有多大而產生分歧。
(3)房屋租賃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損害糾紛
房屋共有人對所屬房屋享有共同的權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將房地產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
(4)裝修費用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特別是用于經營的房屋租賃關系建立后,,經常會在承租人裝修房屋時發(fā)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3,、房屋租賃期間出售的優(yōu)先權糾紛
《房屋租賃條例》規(guī)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法》也有此類規(guī)定,。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yōu)先權的法律規(guī)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yōu)先權,,因而產生糾紛。出租人違反這一法律規(guī)定出售房地產的行為依法可確認為無效,。
4,、房屋轉租糾紛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允許房地產轉租,然而這方面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是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有的是層層轉租,主體混亂;有的是轉租期限遠遠超過原承租期限,,造成連環(huán)糾紛;有的甚至收取轉租費后逃之夭夭,。在實踐中,有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對未經同意的轉租眼開眼閉,,認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這種做法到頭來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5,、變更房屋用途糾紛
一般情況下是住戶未征得業(yè)主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變原議定好的用途,,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和甚至威脅到戶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fā)了許多糾紛,。
6、單面解除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出于無奈,,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2、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xù)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3、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其中,,《合同法》第214條也明文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三
原告: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出生,現居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鎮(zhèn)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房屋托管租賃合同》;;
5.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委托租賃合同》____________),將原告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____________全權管理并進行轉租出租,,根據合同第六條第2項條款約定,,成都青客負有按時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義務,并按照《租金支付明細表》進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約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托租賃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四
上訴人(原審被告):周xx,,男,,漢,住xx市xx區(qū),,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周x,男,,漢,,住xx市xx區(qū),公民身份號碼xxxxxx,。
上訴人周xx與被上訴人周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上訴人不服xx市xx人民法院(20xx)揭xxx民初字第50號民事判決,特向貴院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裁定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二,、若判決被上訴人為涉案土地的權利人,則將原審判決第一項改判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租地合同書》于上訴人提出反訴請求解除合同之日(即xxx年4月20日)起解除,。
三,、若判決被上訴人為涉案土地的權利人,則將原審判決第二項改判為被上訴人收取上訴人的xxx年度租金人民幣85000元,,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內付還上訴人,。
四、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周x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存在錯誤,。
1,、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于xxx年1月24日在中國xx電網xxxx供電局辦理了非居民用電變更用電業(yè)務時錯誤的。該項用電變更是由被上訴人辦理的,。被上訴人是該項用電業(yè)務的申請人,,辦理任何變更都需要被上訴人親自或授權他人辦理。從《非居民用電變更用電業(yè)務受理表》中的客戶簽章可以印證報停用電是被上訴人辦理這一事實,。被上訴人暫停了供電致使上訴人租賃土地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被上訴人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因此,上訴人自xxx年1月24日起便具有單方解除《租地合同書》的權利,。
2,、原審判決將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認定為臨時使用集體土地是事實認定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眡x經濟聯(lián)合社自xxx年就將上述土地出租給被上訴人,時間已經超過十年,,土地的用途既不是建設項目施工也不是地質勘查,,更沒有經過任何審批。原審判決認為上述土地是臨時用地于法無據,。
二,、被上訴人不是涉案土地的權利人,無權向上訴人主張任何權利,,不是本案適格的當事人,,請求貴院依法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1,、眾所周知,,不動產物權的轉移以登記為要件,未經登記不動產物權不發(fā)生轉移,。被上訴人于xxx年7月1日與周xxxx簽訂了《轉讓廠基地協(xié)議書》轉讓約xx畝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但是沒有辦理該地變更登記手續(xù),被上訴人沒有取得該約xx畝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周耿炎已經取得該部分土地的集體用地建設使用權,,伯勞經濟聯(lián)合社無權再將該土地出租,而被上訴人向伯勞經濟聯(lián)合社繳納該部分土地租金應當視為xx經濟聯(lián)合社的不當得利。
2,、被上訴人與xx經濟聯(lián)合社就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約1.333畝達成的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guī)定的事項,。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p>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土地用途,。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屬于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批準權限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伯勞經濟聯(lián)合社將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約xxx畝出租給被上訴人作為工副業(yè)用地改變了原來土地用于農業(yè)的用途,,出租行為無效,。
(3)被上訴人與xx經濟聯(lián)合社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書》的合同期限已于7月1日屆滿,,之后沒有重新訂立合同。也就是說租賃合同沒有以書面形式訂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雖然xx經濟聯(lián)合社出具了《證明》,,證明了被上訴人繼續(xù)支付租金,,但是該項出租事宜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程序違法,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未取得該約xxx畝土地的使用權,。涉案土地的租金在十年過后一直還以xx市斤稻谷的價值收租,是違背市場規(guī)律的,,是嚴重損害集體經濟利益的行為。被上訴人不是該土地的合法承租人,。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五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為正確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guī)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為正確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guī)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城鎮(zhèn)房屋,是指城市,、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的房屋,。
鄉(xiāng)、村莊規(guī)劃區(qū)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解讀】本條系關于本司法解釋適用范圍的規(guī)定,。
本解釋只調整城鎮(zhèn)房屋即城市規(guī)劃區(qū)、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房屋的租賃行為,鄉(xiāng),、村規(guī)劃區(qū)內的房屋租賃糾紛,,可以參照本解釋。城鎮(zhèn)房屋的確定以規(guī)劃為準,,只要列入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無論土地性質為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均適用本解釋,,實踐中存在的已被納入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的“城中村”內的房屋租賃行為在本解釋調整范圍之內,。
依照國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賃關系不屬于完全的民事法律關系,,不適用本解釋。
關于軍產房的租賃,,基本屬于完全的市場行為,,并不存在政府補貼的福利和社會保障性內容,最高院民一庭認為軍產房租賃合同糾紛應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解讀】本條規(guī)定以違法建筑物為標的物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所謂違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具體包括違反了城鄉(xiāng)規(guī)劃規(guī)定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違反臨時建筑管理規(guī)定的臨時建筑,。
否定就違反建筑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維護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秩序,但為了促進交易,,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會得以補正。此處“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不包括二審,、再審發(fā)回指定一審法院重審的情形,。
第三條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解讀】臨時建筑是指在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根據形勢的客觀需要,,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在核定的臨時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記載的使用期限,、范圍,、用途內,建造的供臨時使用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在性質上均屬于標的物違法,相應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對于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合同其他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
第四條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解讀】我國城市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但屬于管理性規(guī)定,并非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不能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生效條件,,故房屋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響,。
若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則以約定為準,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合同無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且對方接受的情況下,視為當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變更了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約定,,此時,即使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合同仍為有效,。
第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理,。
【解讀】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為返回財產,、賠償損失,,該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場合。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屬于返還原物的范疇,。合同無效的損失賠償在性質上屬于締約過失責任,賠償范圍限于信賴利益,。即合同雙方為締約進行合理的接觸,當事人一方因對方的行為產生信賴,,一方由于信賴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用于締約的合理費用和準備履約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此外還包括喪失與第三人另訂立合同的機會所產生的損失,,后者由于舉證較為困難,,實踐中很難得到支持。
由于房屋租賃合同管的特殊性,,損失賠償的爭議主要集中在裝飾裝修或者改建擴建費用上,,對此,本解釋都有明確規(guī)定,。
第六條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解讀】本條規(guī)定了“一房數租”的處理原則,在數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承租人通過強占、欺騙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賃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雖不影響合同效力,,但可享受優(yōu)先履約權;(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時間在先,,判斷標準是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更嚴格地說,是當事人中最后簽字蓋章的時間,。
“一房數租”時,,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
第七條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處理。
【解讀】綜合《合同法》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權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的;(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租賃房屋,,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6)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出租人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當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變主體和承重結構或擴建受到損害時,出租人有權隨時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當出租人行使本條規(guī)定的解除權時,必須在“合理期限”內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承租人在此期限內不予恢復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實踐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承租人即產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對此有異議,,可以起訴要求確認合同解除無效;二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
對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內不予恢復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發(fā)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恢復原狀,,同時載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內恢復原狀,,合同即自動解除。
第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guī)定情況的,。
【解讀】綜合《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約定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規(guī)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4)不定期租賃,,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5)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權隨時解除合同;(6)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租賃房屋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關于房屋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guī)定并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數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實際履行的,。
在出現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權屬有爭議,,或者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guī)定情況任何一種情形時,,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權并非任意的,還須具備一個必要前提,,即該情形的出現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所謂“無法使用”是指無法按照租賃房屋的約定用途使用,或者無法按照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
司法機關對房屋的查封,,實務中有“活封”和“死封”之分,其中“死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僅其處分權受到限制,,而且喪失了使用,、管理權,權利人只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而“活封”則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權利人仍享有對房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權,僅處分權受限,。實踐中,,租賃房屋被查封,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時也可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損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訴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訴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當租賃房屋的權屬存在爭議時,意味著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出租人最終被確認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則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終被確認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則構成無權處分,,該租賃合同屬效力待定合同,。
第九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解讀】按照裝飾裝修物與租賃房屋的結合程度有可分離(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離(即形成附合)兩種形態(tài)。裝飾裝修物已與房屋結合在一起形成繼續(xù)性和固定性的,,非毀損不可分離或者雖可分離但花費巨大,,可以認定形成附合,例如鋪設地板磚,、吊設天花板,、墻壁粉刷油漆等;裝飾裝修物與房屋未完全結合尚未達到不可分離狀態(tài),則不能認定形成附合,,如安裝空調,、電梯、太陽能熱水器,、抽油煙機等,。
按照添附理論,,對于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所有權仍歸承租人,,房屋租賃無效時,,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應當支付相應對價,,承租人拆除過程中造成房屋損壞的應恢復原狀。對于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價歸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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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六
住中山市沙溪鎮(zhèn)
答辯人:潘,,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
住中山市沙溪鎮(zhèn)x大廈三樓
委托代理人:,,廣東翔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答辯人就袁修能訴陳x、章非,、潘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 答辯人潘不應該列為本案被告
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潘不是合同的當事人,,潘x依法于二零零x年x月二十八日成立的“中山市沙溪鎮(zhèn)制衣廠”與陳x、章非無關,。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潘不享有上述合同的權利,也不承擔上述合同的義務,,且潘成立的經濟實體成立于原告與章非發(fā)生糾紛之后,,與本案租賃合同糾紛更是風牛馬不相及。
二,、 要求答辯人承擔連帶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
三,、 原告的所謂損失與答辯人無關
本案系廠房轉租合同及設備租賃合同糾紛,,原告取得廠房和設備等生產要素后,,應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合法經營,原告因無營業(yè)執(zhí)照產生的問題完全是咎由自取,,與答辯人無關,。答辯人章非已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了廠房和設備給原告,所謂停電2日,,系供電局抑或業(yè)主所為,,答辯人并不清楚,,原告應該向供電局或業(yè)主要求賠償。即使確認系供電局或者業(yè)主的責任,,停電2日也只能耽誤2日的交貨時間,。答辯人不認可原告所謂損失的真實性,即使原告出現上述損失,,也是原告經營不善造成的,,與答辯人無關。原告應該根據自己的生產能力與客戶簽訂合同,,在生產能力臨時不足時候,,也完全可以通過委托代工等方式履行合同,也可以與客戶協(xié)商變更合同,。
在《租借協(xié)議》的序言部分,,雙方已經明確“租約期間自負盈虧”,原告企圖將自己的經營虧損轉嫁給答辯人是違反合同的,。該協(xié)議第十條規(guī)定,,“甲乙雙方因債務而影響對方正常生產,須負責對方損失,?!敝荒芾斫鉃榈谌絺鶛嗳嘶煜媾c答辯人章非的主體資格而造成對方的損失,不應該作擴大化的解釋,,從而違反“自負盈虧”的原則,。
四、 扣除設備按金后,,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1027.4元,。
根據上述《租借協(xié)議》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三,、四月份廠房和設備租金120xx元,,原告欠章非代繳水電費7682.4元(原告承認水電費為7223元),原告還欠答辯人章非機修費,、治安費,、衛(wèi)生費等代支雜費1345元。上述費用合計21027.4元人民幣,,扣除設備按金20xx0元后,,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1027.4元人民幣(詳見費用分攤明細表)。
綜上,,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答辯人:章非(化名)
x年九月十四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七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八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篇九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