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一
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一家從事自行車生產的企業(yè),,自起,邵xx即在武漢地區(qū)專賣該公司生產的自行車,。年底,,雙方合同到期。后雖然雙方未續(xù)簽合同,,但邵xx時常從該公司進貨,。進貨程序是雙方通過電話約定后,打款進入公司,,公司發(fā)貨,。5月、9月,,邵xx委托其下屬員工向該公司電匯兩筆貨款,,計21萬元。但該公司接到貨款后,以邵xx以前還欠其貨款為由,,拒絕付貨,。經協(xié)商不成,邵xx訴至法院,。
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深寶法民二初字第232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返還邵xx貨款21萬元。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服上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深中法民二終字第55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代理律師分析:
公司之間的貨物買賣是常見的,,法律關系也屬于比較簡單的,即一般買賣關系,。但是,,在現(xiàn)實經濟生活中,由于公司操作不夠規(guī)范,,加之大多采取滾動式交易方式,,往往對查清事實造成很大障礙,有的甚至無法查清真實的事實,。本案就屬于這一情況,。邵xx的個體商店與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有幾年的生意往來,付過多筆款項,,也收到過多批自行車,,現(xiàn)一方堅稱未收到貨物而另一方堅稱已經全部付貨完畢,使本來很簡單的買賣關系變得異常復雜,。代理律師通過辦理本案,,得到以下兩點啟示:
一、準確確定訴訟請求,。
訴訟請求一定要有事實根據(jù)和法律依據(jù),否則就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因此,,準確確定訴訟請求是訴訟成敗的關鍵。本案起因是邵xx屢次向xx科技公司提出對賬要求,,而該公司卻予以拒絕,,故雙方僵持不下。邵xx在向律師介紹案情時,,明確提出其訴訟目的就是要對方進行對賬,,以確定對方應還款項數(shù)額。但是,這一請求根本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其一,,對賬本身系當事人的協(xié)商過程,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范疇,,法律不能用公權力干預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二,對賬并不屬于買賣合同的主義務,,只是雙方為履行合同所作的必要工作,,對此,法律并沒有對當事人進行強制的余地,。
于是,,邵xx又提出請求對方交付應付自行車。應該說,,這個請求是合理合法的,,公司收到了貨款,就應當付貨,,否則,,買方要求付貨于法有據(jù)。但是,,該請求存在一個大的障礙,,即要求公司交付自行車的數(shù)量是無法確定的。在雙方未對賬的情況下,,貿然提出一個明確的.數(shù)額,,意味著對此數(shù)額以外的權利的放棄。一旦真實欠貨超過此數(shù)額,,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代理律師經過綜合分析提出自己建議,請求解除該兩筆買賣合同關系,,公司返還所支付的21萬元,。其目的一是逼迫公司把歷年賬目對清,二是為將來主張其他權利留有余地,。從案件審理情況看,,該請求是合適的,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權利,。
二,、正確把握證據(jù)使用規(guī)則。
民法的證據(jù)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邵xx作為原告,,提供了其已經電匯21萬元的銀行憑據(jù),,即完成了初步舉證責任。而公司方未付貨這一事實對于邵xx來說屬于消極事實,,其不可能對未發(fā)生某事的事實進行舉證,,而只能由主張已經付貨的公司承擔舉證責任。在法庭上,,公司提供了產品出庫單,、產品銷售單以及物流公司的運單等,唯獨沒有邵xx收到貨物的證據(jù),。前兩種證據(jù)是公司方面單方出具的,,公司以外的人無法知曉其是否真實,無論該證據(jù)是否有公司各級人員的簽字,,都不能有效證明這些貨物交付給邵xx的事實,。而物流公司的運單是否真實本身就是一個疑問,即使該證據(jù)真實,,也只能證明xx科技公司將貨物交給了物流公司,,至于物流公司是否交給了邵xx卻無法進一步證明。故xx科技公司并未能就其付貨的主張?zhí)峁┲苯幼C據(jù),。
事實上,,xx科技公司面臨著兩難處境,如果其把邵xx所有付款證據(jù)以及公司付貨證據(jù)提交法庭,,即在法庭上對賬的話,,其將面臨更大的被動。在雙方各執(zhí)一詞,,法庭無法查明現(xiàn)實真實的情況下,,法庭只有根據(jù)證據(jù)查清法律真實,并據(jù)以作出判決,。因此,,xx科技公司的敗訴的原因主要是舉證責任分配對其不利。對于公司而言,,規(guī)范進行交易,、并妥善保管好交易的證據(jù)顯然是十分重要的。目前許多公司存在不及時進行對賬確認,、交付貨物沒有簽收等隨意操作的做法,,也應以本案為戒。
編輯,。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二
鑒于:1、年月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樓,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2,、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3,、________________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年月日起辦理入住手續(xù),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年月日,。5,、乙方已于年月日辦理了入住手續(xù),接收了商品房,。6,、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逾期交房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元,。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共同執(zhí)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元,,于年月日前以現(xiàn)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jù),。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三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guī)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xiàn)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jù),。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yè)用房,,戰(zhàn)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shù)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yōu)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xù),。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四
合同立協(xié)雙方,。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買受人:
注冊地址:
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廠房出售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廠房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___弄______支弄______號______號廠房平方米,,土地面積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為準,。
二、廠房價格: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成交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日內支付總成交金額的%即元;,。
余款在產權證由甲方變?yōu)橐曳胶笕諆冉Y算并給付,。
2、分期付款,。
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其余房款應在產權證由甲方變?yōu)橐曳街笕諆冉Y算并給付。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建筑面積結算差價,。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1,、屬于現(xiàn)售廠房的,甲方應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屬于非現(xiàn)房銷售的,,甲方應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諾與該廠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水。
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電,。
4,、甲方保證銷售的廠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廠房沒有銷售給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該廠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六,、其他費用。
1,、本廠房買賣所產生的規(guī)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
2、物業(yè)服務費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擔;,。
3、電費按元/度計收,,遇電價上調除外,。
七、其他規(guī)定:
1,、甲方在工業(yè)廠房交付后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3、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yè),,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yè)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4,、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qū)內按現(xiàn)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搭建必備的簡易棚手續(xù),。
5、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6,、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guī)定費用。
7,、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xié)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交納,。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10,、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雙方和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_月_日
簽約地址: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五
房屋買賣在人們生活中較為普遍發(fā)生,,為此而產生的糾紛及訴訟也較多,其中涉及的主要問題是對合同效力的認定,,筆者據(jù)此談點看法,。
一、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
《意見》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買賣雙方自愿,、并立有契約,買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買賣手續(xù)不完備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應著其補辦房屋買賣手續(xù)”,。關于該條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關于曹根田與張仁吉房屋買賣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政策,、法律的請示報告》中已作出批復:《意見》第五十六條的精神只適用于解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實施前的歷史遺留問題,。《條例》實施后,,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即應嚴格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我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已于1983年12月17日發(fā)布實施,,故在此前有關房屋買賣糾紛的解決,,適用《意見》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此后的有關糾紛應嚴格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
《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取書面形式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對房屋買賣合同應采用何種形式才有效,,目前意見不一,。有人認為書面形式的合同才有效,但也有人認為在合同其他要件滿足的條件下,,只是口頭形式的合同也有效,。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認識到在我國房屋買賣合同是法律許可唯一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特殊買賣合同,。所謂“特殊”,,是因為房屋買賣合同除了具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性:1,、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特指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流通的房屋;2,、房屋買賣合同是轉移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協(xié)議;3、房屋買賣是就房屋不動產所進行的交易,,其法律調整不僅適用合同法,,而且適用有關不動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其次,,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冻鞘兴接蟹课莨芾項l例》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證件:……(二)購買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合同和契證……”。據(jù)此,,可以看出,,我國對城市私有房屋的買賣其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是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而不是口頭形式,。那么,,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又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目前,有關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這不能不說是立法上的一個漏洞。但對究竟應采取何種形式,,并非不能找到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9日對《關于范懷訴郭明華房屋買賣糾紛一案的請示報告》的批復中指出:“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立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xù)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xù)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從以上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房屋買賣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才能成立,,但對此也不能絕對化,,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故在此種情形下,,合同也能成立,。
三、如何理解《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指出,買賣房屋必須在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后,,其所有權的變更方生效,。此處的“登記”與《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登記”是否一個意思,筆者認為,,此“登記”并非彼“登記”,。《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中的“登記”指對合同本身進行登記,,相當于登記備案的意思,。某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的生效要經過特別程序后才產生法律效力,,如我國的中外合資經營法,、中外合作經營法規(guī)定,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的解釋第九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律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xù),或者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xù)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從這一規(guī)定也可看出,,《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中所規(guī)定的“登記”,,是對合同本身的登記,未履行登記手續(xù),,則該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
四,、如何理解房屋過戶登記對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影響。
對買賣雙方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按約定交付房款及管理房屋,,但未辦理過戶登記,該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有人認為,,應在辦理過戶登記后合同才生效,其理由一是《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二是未辦理過戶登記則所有權尚未發(fā)生轉移,。從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以第一種理由來否定合同的效力是站不住腳的。但究竟如何理解過戶登記與合同效力的關系?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及其《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斗康禺a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從這些規(guī)定可以看出,依法律行為而使不動產物權發(fā)生變動的,,以絕對辦理登記為必要,,如不進行登記,即使有物權變動的事實,,但在法律上也絕對不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同時該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從這兩條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房屋買賣合同的出賣人負有向買受人交付房屋并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合同是否有效與所有權是否轉移即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無必然聯(lián)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單方責任未履行成不得成為合同無效的理由。因為這些責任的實際負擔人不是僅向合同對方當事人承諾履行,,更主要的是應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而這些責任與合同密切相關,履行這些責任既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應該履行的合同義務,,又是對方開始履行合同的基礎保障,。
因此,,這些是合同有效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而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構成要素,,并不能因該義務的履行與否而決定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不久前發(fā)布實施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此規(guī)定指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登記備案問題,,應當屬于行政管理部門的一種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確認合同效力的必要條件,?!督忉尅穼Υ擞枰悦鞔_,,避免了司法審判權與行政管理權之間的沖突。從這一解釋的精神也可以看出,,房屋買賣合同中房屋過戶登記與否對合同本身的效力并無影響,,故前面所說的第二種理由也不正確。
五,、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能否購買該組織成員的房屋。
在城鎮(zhèn)周邊地區(qū),具有城鎮(zhèn)戶口的人購買周邊地區(qū)農村住房的現(xiàn)象較為普遍。法律對能否買賣并未明確禁止,,但因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故該買賣合同又具有特殊性,,我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村房屋買賣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轉移和變更,,故審查買賣是否有效要看其房屋宅其地使用權的轉移是否經過合法批準,。農村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的轉移,,一般應以合同的實際履行為標志,,必須經當?shù)赝恋厮姓叽?、組同意才發(fā)生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六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積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__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__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wǎng)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一塊土地上建房造屋后轉讓于乙方,該塊地為集體土地,,現(xiàn)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該房屋為七層,乙方購買的房屋為該單元的西半個單元,,從地起第二層,,住房加樓梯間的面積為125平方米,樓上為趙厚芳,,樓下為車庫,,東面為劉傳燕房屋,南面為劉傳燕房屋,,西面為敦厚村房屋,,北面為縣婦幼保健院。柴間為該棟樓的北面,,樓梯間起第二間,,面積為平方米,東面為,,南面為,,西面為,北面為,。總面積為平方米,,總計人民幣為壹拾柒萬元整,。
二、該房屋為磚混結構,,甲方必須達到國家建筑標準(乙方有權請質檢人員檢查質量),,若有質量問題,必須由甲方維修,,維修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和柴間的使用,、出租、買賣,、占有,、公攤面積等權利一轉讓給乙方,永遠有乙方所有,,如以后可以辦理集體轉國有土地的手續(xù),,則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所涉稅收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該房屋轉讓后,,如政府規(guī)劃需要拆遷,所得補償款按本棟樓各戶購房所占面積統(tǒng)一分攤,。
五,、甲方負責水、電到戶(開房費由乙方負責)負責安裝室內鋁合金門窗和進戶門,。
六,、乙方必須預付購房金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剩下的在辦好土地證和房產證后全部付清,。
七,、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生效,,望雙方自覺遵守,否則,,出現(xiàn)問題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號______(小區(qū))___棟___單元___樓___號的房屋___間(套),,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lián)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yōu)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xié)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支付,,計人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個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shù)貢鹤^(qū)域內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wèi)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shù)各是:水____噸,電____度,,氣____方,。
第七條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shù)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shù)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xù)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shù)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lián)p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xié)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zhí)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住址:住址:
日期: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xié)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wèi)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xù)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xù)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yè)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_______份,,乙方留執(zhí)_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地址:
地址:現(xiàn)住址:
現(xiàn)住址: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為______省_____市_____區(qū)/鎮(zhèn)________居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情況,。
該房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_村,。設計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結構,建筑層數(shù)為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該房房土地來源為:農村集體土地劃撥,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為______年,。
第二條該房屋價款規(guī)定,。
該房屋按照協(xié)商以總價計算,價款為_______萬元,,計_______元(大寫),。
第三條房屋交付日期
經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______日內方可交付,。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時,,且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如甲方無異議,乙方將在合同簽訂_______日內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約定為:
合同繼續(xù)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約定為:
合同繼續(xù)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的承諾(特別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需要達到國家關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在房屋主體結構完好情況下,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力延伸的規(guī)定,。
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規(guī)定將所屬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享有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權利,,且雙方需聲明乙方在購買該房屋后,擁有對于房屋及與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處置權利(包括被征用,、改造,、遷移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所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轉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規(guī)定和適當機會下將其作廢,,并在村委會的證明和市/區(qū)政府規(guī)定的條件下重新辦理乙方對于該房屋的農村集體使用證,。
第九條公證人的規(guī)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________村村委會的公證下簽訂,雙方對于村委會的公證給與肯定和贊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七
法定代表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上訴人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2010]大民初字第305號民事判決書,,現(xiàn)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一審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1,、一審法院對***有限公司通過銀行給***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匯款的認定有錯誤,。
首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并未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由第三人***有限公司代為償還貨款,也沒有簽訂第三人代為償還的補充協(xié)議,,所以一審法院斷定此60000元乃被上訴人給上訴人的部分貨款毫無事實根據(jù)與法律依據(jù),。
其次,根據(jù)《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與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的規(guī)定,,而被上訴人并沒有已經履行清償貨款義務的證據(jù),也沒有上述義務已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證據(jù),,法官僅根據(jù)推論就認定60000元為被上訴人給上訴人的部分貨款,,明顯違背了“以事實為根據(jù)”的法律基本原則。
2,、一審法院對貨款59820元的性質認定有錯誤,。
同的公司,不符合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標準,。
其次,,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均是復印件,來源不明,,真實性值得考慮,;而且,僅憑對賬單并不能就此認定59820元為***集團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稅金,,事實上,,這59820元應為被上訴人向***集團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貨款,屬于貨款的一部分,,只不過分開寫出來罷了,。而被上訴人所在賬單上的簽字頁恰恰證明了被上訴人對59820元為被上訴人所欠上訴人的貨款的一種認可。
再次,,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最晚日期為2007年12月份,而被上訴人的一審答辯狀日期則為2010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是真實的,,那么以此來要求抵銷雙方在2009年4月30日對欠款149581.2的對賬確認函,也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二,、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一審法院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八)項規(guī)定,,認定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無據(jù)屬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jù)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則,,如果《合同法》與《民法通則》就同一個問題都有規(guī)定的,應優(yōu)先適用《合同法》,。而本案屬于典型的買賣合同糾紛,,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與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的規(guī)定,,被上訴人應當支付上訴人貨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審法院對證據(jù)的審核認定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條“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被上訴人應當對合同的履行承擔舉證責任,。在本案中,,被上訴人并不能就已經清償了上訴人的貨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jù)證明,所以應該承擔不能證明的后果,。
其次,,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jù)?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jù)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第六十九條第四項“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第七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jù)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jù)否定對方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jù)予以確認”,。在本案一審質證中,,被上訴人已對我方提供的證據(jù)4、證據(jù)5的真實性沒有異議,,而兩證據(jù)足以證明被上訴人欠上訴人112816.8元貨款事實的存在,。而我方對對方所提供的證據(jù)3即四份對賬單的真實性存在異議,,而對方也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其真實性,所以根據(jù)證據(jù)蓋然性優(yōu)勢原則,,應對我方證據(jù)進行確認并以此為依據(jù)進行判決,。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請求貴院撤銷***人民法院(2010)大民初字第305號判決,,并請求法院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貨款112816.8元及預期利息以及承擔本案一,、二審全部訴訟費用。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八
(一)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
(二)事實和理由:
原告認為........
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支持原告訴請,,實現(xiàn)公平正義,。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九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房產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qū)人民法院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xiàn)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jù)國務院x5年5月11日轉發(fā)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的規(guī)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fā)商福州*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xù),,,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guī)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迸c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xù)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xié)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fā)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jù)?!迸c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shù)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shù)額等于定金數(shù)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shù)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guī)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shù)額1萬元。
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shù)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guī)定,,被上訴人自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此致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十
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本案被告(河南xx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參加了整個庭審,,進行了質證,、辯論,對本案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針對本案,,現(xiàn)依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以下代理意見,請合議時予以采信,。
一,、被告要求法院撤銷該爭議的2個條款,自認為是欺詐,、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簽訂的,,沒有法律依據(jù),且與事實不符,。
按合同法第54條的規(guī)定,,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在緊迫或者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則意見》第72條規(guī)定:“雙方簽訂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也就是說該協(xié)議條款不但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而且也得必須明顯違反等價有償原則,,才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其主要構成要件:該合同必須是雙務合同,并且必須是等價有償?shù)模瑳]有等價有償就不存在顯示公平,。本案中被告是無償代為收取安裝費用的,,并沒有獲利一分,,故不存在什么顯失公平,。
作為一個普通一般善良人,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涉及大量資金,,在購房時會一定多處看房進行比較和鑒別的,特別是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肯定是比較慎重的,。對自己所購房的位置、層數(shù),、各種設施,、總價款、合同的每個條款都會了解詳情后才痛下決心,,才簽訂該購房合同的,。所以說,原告在訴狀中所講的什么,,該訴爭的2個條款是在被欺詐,、顯失公平的情況下所簽訂的,要求撤銷該二個條款是沒有任何道理的,,而且也違背人們通常的交易習慣,,沒有法律依據(jù)也沒有事實上的理由。
二,、原告在辯論中所講,,合同第14條約定的燃氣、暖氣,、地熱水設施,,屬于雙方約定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范圍,,其建設費用已計入房屋開發(fā)成本,,屬于商品房售價范圍是非常錯誤的。
原被告雙方所簽合同第14條的約定,,只是被告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正常運行的承諾,承諾有關公司安裝作業(yè)完畢后交付使用日達到使用條件,。并沒有說明和約定天燃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這些安裝費的費用有誰來承擔的問題,,更沒有說明和約定其安裝費用已經計入開發(fā)成本,,屬于房售付范圍。顯然,,原告為達訴訟目的,,無中生有,偷換概念,,偷梁換柱,,白紙黑字,第14條非常清楚,,請法庭明查,。
三、被告沒有違反省及國家有關部門關于與有關房價收費項目的通知,、規(guī)則,、細則和辦法。
被告沒有違反《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2001)585號,,4月16日。該通知是針對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亂收費問題進行整頓,,并取消了部分收費項目,,共47項,其中沒有包括什么“初裝費”什么基礎設施費,,有關政府部門無論是否執(zhí)行,,都和本案沒有任何關系,如果原告對該通知及有關政府部門有意見,,請依法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
被告沒有違反《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guī)則》。原被告雙方簽訂合同后,,沒有增加新的收費項目和商品房總額外歸自己所有,,沒有加收任何費用歸自己所有,沒有違反代收代付費用的規(guī)定,,沒有牟取非法利益,。如果原告認為被告違反了該規(guī)則,請按該“規(guī)則”第17條規(guī)定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供證據(jù)進行舉報,,可對被告進行行政處罰,,和本案訴爭的2個協(xié)議條款,是否有效,,是否該撤銷無關,。
被告更沒有違反《河南省商品房買賣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被告已作到銷售明碼標價并一房一價。原被告雙方簽訂合同時為12月17日,,而該細則實施日期為205月1日,,且對本案沒有溯及力。
四,、被告沒有違反《開封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征收管理辦法》,。
1.被告購房時所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第2條中明確了收取的是天然氣初裝費、暖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地熱水初裝費,,并不是原告在辯論所講的收取的是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或其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的初裝費或城市配套費,,顯然,原告在辯論所講的是非常錯誤的,,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
2.按開封市此管理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城市配套費的用途是專項用于城市道路、橋涵,、公用消防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也就是說,道路,、橋涵,、公用消防、園林綠化這些城市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與小區(qū)內的這些設施,。也就是說城市基礎設施不完全等于小區(qū)內基礎設施。城市道路不等于小區(qū)內道路,。
3.按此管理辦法第6條規(guī)定,,也就是說從207月1日開始,建設單位必須有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建筑面積確認通知單,,到財政局核準城市配套費的多少,,并交費后,憑財政局出具的審核意見到開封市建委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被告并沒有違反開封市此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guī)定,,原被告雙方所簽的合同時與附件是同時所簽,沒有在合同簽訂后另行所簽任何補充協(xié)議,,沒有另行加收任何費用,,作為合同整體的不可分割一部分附件四——補充協(xié)議,所約定的天然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初裝費是房價的組成部分,這些初裝費是在合同中又進一步的細化明細而已,是一種促銷手段和策略,,而且,,也并不違反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和我市的管理辦法。
5.該管理辦法第8條又進一步明確了,,不交城市配套費不得發(fā)放《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被告是在12月17日,,已經依法辦理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是在該管理辦法2010年7月1日實施之前辦理的,。所以說,該管理辦法沒有溯及力,。
退一萬步講,,如果說按原告所講的,在房價款之外,,被告又收取原告的燃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安裝費的話,,被告也不違法。也不違反開封市的這個管理規(guī)定,。
其理由有二點:其一按該規(guī)定,,將說的是“商品房項目應計入房屋銷售價格開發(fā)商不得在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加收任何費用。而被告所收取的這些安裝費,。是代燃氣等有關公司收取的初裝費,。也就是說,這些安裝費是有關公司收取的,,被告只是代收而已,,所收取的這些費用用于交到有關公司,被告并沒有扣留歸自己所有,,并沒有從中獲取任何利益,。需要明確說明的是:城市基礎設施并不完全等于小區(qū)內基礎設施也包括小區(qū)外的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并不等于所購房內的基礎設施安裝費,,城市道路并不等于小區(qū)內道路,。城市配套費并不等于該商品房內配套費安裝。城市配套費是用于小區(qū)內外的公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而該商品房內配套安裝費,是用于進入自己房內的私用配套設施安裝,,配套費并不等于安裝費,。也就是說,,城市配套設施的建設安裝只進入到小區(qū)內或樓道內就完成了,至于再進入自己房內的私用設施安裝費用自己肯定要出錢的,。
在我們河南省地域內,,在整個開封建筑安裝領域內,在整個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行業(yè),,在整個燃氣,、暖氣、地熱等公共公用行業(yè)在進入私人房屋內安裝其有關設施費有哪家是免費的?而作為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被告,,為了整個小區(qū),、整個樓的業(yè)主利益,為了整個工期的按時完成,,為了與各個業(yè)主所簽的購房合同,,按約定的時間交房,有開發(fā)公司統(tǒng)一代收取燃氣,、暖氣,、地熱水、等安裝費,,交于有關公司后,進行統(tǒng)一安裝,。這也是多年慣例,,也是多年的交易習慣,而且該交易習慣并不違反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按《合同法》第61條規(guī)定,按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釋二第7條規(guī)定,,而這種交易習慣是受法律保護的,,依法應受法律保護。
五,、原被告所簽“合同”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是合同外另有約定,,是合同約定的特別條款,,該訴爭的二個條款具有不可撤銷性,且該案已依法報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原被告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附件符合有效合同的構成要件,,依法應認定為有效合同。其一,,簽約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其二內容合法,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其三,簽約程序完備,。是在雙方認真審閱了合同條款含義,、明確其全部內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約的。且已按規(guī)定報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原告與被告就天然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的安裝費,,代收事宜達成合意,是約定的特別條款,,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即為合法有效行為,。應按當事人之間意思自治原則履行,且雙方對合同效力均無異議,,原告未訴請撤銷整個合同及其附件,,只訴請撤銷對附件中的兩個條款,則應按有效合同履行,,故被告收取上述費用合法有據(jù),,未構成消費欺詐,更不存在脅迫行為,,且從三原告提供的各組證據(jù)來看,,都無法證明原被告雙方所簽的補充協(xié)議時是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所簽,。
六,、本案是不屬于可撤銷可變更合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補充協(xié)議》絕對不是什么格式合同,、格式條款,。
原告認為本案的購房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是采用格式條款,是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所簽,,且系重復收費行為,,請求撤銷其中的二個條款,沒有法律依據(jù),。本案的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不是《合同法》所述真正意義上的格式合同(仍留有諸多空白欄目供簽約雙方自行協(xié)商填寫),,該合同是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建設廳共同監(jiān)制的,對行政管理的相對方都是平等的,,其解釋權赤屬該兩部門,,不是被告河南xx置業(yè)有限公司自行制定反復使用的合同。作為合同附件的補充協(xié)議,,對代收條款的約定是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的結果,。本案原告在簽訂合同時,,已明知其內容,且合同中也具有特別提示,。在“合同補充協(xié)議”中,,被告并沒有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雙方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
綜上所述,,被告代理人認為:原被告所簽購房合同及附件是真實,、合法、有效的,,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的結果,且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其有關代收安裝費的行為,,不被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所禁止,。本案糾紛中,,不存在欺詐、脅迫,、顯示公平,、重復收費及可撤銷的法定條件。同時認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適用原則是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的原則,,故應適用《合同法》和其司法解釋》為依據(jù)來審理本案,。以上代理意見請予采信,。
代理人:郭永軍。
2011年12月8日,。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十一
尊敬的審判員: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之規(guī)定,,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擔任其與吳勇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一審訴訟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代理人職責。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本案庭審調查已查明的基本事實,,本代理人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供法庭參考:
一、本案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原、被告雙方之間具有合法的買賣合同關系,。被告自2012年7月18日至9月16九次從原告處購買電力護套管,,每次原告將貨物送至被告指定的地點,被告驗收合格并在銷售單上簽字確認,。銷售單明確記載了買賣雙方,、日期、商品名稱,、數(shù)量,、價款等事項,經過被告簽字確認后,,是合法有效的,,且原告提供的被告電話錄音也證實了原、被告雙方的買賣合同關系及被告尚欠貨款131376元的事實,。
二,、被告主張原告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1,、原告提供的貨物完全合格,,雙方口頭約定當場驗貨,被告在接受時已經檢驗完畢并簽字確認,。根據(jù)該貨物的性質及交易習慣,,產品的規(guī)格及厚度是能夠及時檢驗的,也不存在隱藏的瑕疵,。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奔啊顿I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shù)量,、型號,、規(guī)格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guī)定,,認定買受人已對數(shù)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敝?guī)定,,被告已經對貨物檢驗完畢。
2,、原告截至至2014年2月26日之前未收到被告關于貨物質量問題的任何通知,。自2012年9月16日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貨款,被告一直拖欠但并沒有以質量為由進行抗辯,,從電話錄音中可以證實?,F(xiàn)被告以此為借口并提供了一系列證據(jù)來加以佐證,既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不符合事實,,首先被告提供的證據(jù)有偽造之嫌,,達不到證明目的;其次海欣機械發(fā)出的函為2013年4月16日,,一般該貨物的使用是及時掩埋,,為何會堆積暴曬達半年之久,我相信假如屬實市政早就會將貨物拖走,,因此不符合事實常理,。
3、被告關于付款的交易習慣及海欣公司所稱的工程未經過驗收之觀點完全不符合事實,。首先原告與被告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并非工程施工合同關系,,且雙方也沒有關于等工程驗收之后再付款的約定;被告及海欣公司都未提供證據(jù)證明該工程未驗收合格,,且也無法證明該工程所使用的電力護套管全部由原告提供。其次,,被告在回答法庭提問時關于和海欣公司簽訂合同及原告買賣貨物的時間上自相矛盾,,由此可見,其與海欣公司簽訂的合同完全是偽造的,,且新站區(qū)橋鑫建材銷售部已經工商機關確認在2011年11月11日被注銷,,合同主體也是無效的,被告聲稱依然在納稅,,至今未提供證據(jù)且不能推翻工商機關的證明,。因此,,被告與海欣公司的合同及海欣公司出具的函應當認定為偽造,海欣公司與被告之間有利害關系,,其證人證言依法應不予采信,。
三、假如原告的貨物真有質量問題,,但經過合理的催告期之后,,應當認定質量合格。
購銷合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需方在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時,,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一,、產品的外觀和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不符合同規(guī)定,屬供方送貨或代運的,,需方應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需方自提的,應在提貨時或者雙方商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保词故呛P罊C械在2013年4月16日發(fā)出函之后,,原告也未收到被告的通知,,因此應當視為原告提供的貨物質量符合約定。
四,、根據(jù)雙方口頭約定和《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的規(guī)定,被告應在2012年 9月16支付全部貨款,,但直至2012年10月才支付3萬元,,剩余款項至今未付,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及《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第三款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之規(guī)定,被告拖延付款的行為構成違約,,應當立即支付剩余貨款131376元并賠償利息損失10391.29元.
綜上,,被告違約事實清楚,依法應當履行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請法庭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十二
被告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元(利息暫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約定借款月利率為1%,,分兩期歸還,,第一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還款_________元,第二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還款_________元,。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拖不還,,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guī)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作出調判,。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
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條復印件一份,。
此致
__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黃,聯(lián)系電話:1x8,。
委托代理人:萬,,xx市為民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因東光縣鑫宇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東光廠)訴答辯人加工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252條之規(guī)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東光廠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準等事項,,東光廠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東光廠自己生產的產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之規(guī)定,東光廠與席泉林簽訂的是《買賣合同》,,他們之間發(fā)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東光廠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條,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于東光廠與席泉林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東光廠提供的產品夸大宣傳,,是不合格產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標準。
首先,,東光廠只不過是東光縣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yè)介紹時宣傳是河北省東光縣鑫宇紙箱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yè)產品標準都沒有,。
其次,,像東光廠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wǎng)紋線等產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產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后,,答辯人聲明,保留向東光廠追償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使用的雖然是東光廠的產品,,但是與席泉林簽訂的《買賣協(xié)議》,,與東光廠無關,,答辯人付款也是付給席泉林的,,況且款項已基本付清。席泉林所寫的欠條應由其個人承擔,,東光廠應承擔其生產的產品售后服務的責任,。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東光廠對答辯人的訴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案件篇十四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xù),。
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shù)額。要求按照xx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元。(按銀行現(xiàn)利率執(zhí)行),。
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F(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某年某月某日執(zhí)行版的相關規(guī)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